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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校园欺凌”最有效的武器

菏泽日报 2016-12-06 00:00 大字

何平

女大学生结伙狠毒殴打同学,当听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的时候,她扑通跪倒在法官面前,哭喊着说道:“法官,求你救救我,我错了,是我糊涂啊!”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孩,半年前在学校却是个让同学闻之色变的“女霸王”。(月日《北京晨报》)

打人时很凶很暴力,被判刑了却“很弱很可怜”。我相信这位女生不是在装可怜,而是真的感到了悔恨和害怕,这才是最好的教育!她的犯错,除了自身原因,包括家庭、学校在内的全社会其实都该反思。

其一,她的父母在教育方面难辞其咎。不少校园欺凌的主角儿,背后都有着父母失职失责和家庭教育的缺失。现在很多孩子都是独生子女,有的还是单亲家庭,家长的过度溺爱导致部分孩子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和宽容度。一些家长只片面关心孩子的学习和分数,却忽视了对孩子健全人格和社会责任的培养。具体事例可能都有其具体情况,但从社会大环境来看,这些方面无疑都是亟需纠偏的。

其二,学校肯定也存在教育引导和管理方面的疏漏。缺少对他人的宽容、动辄就使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这样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肯定是不正常的。孩子们正是处于价值观的形成期,价值观可以多元,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不道德的、什么是违法的,教育者还是要对孩子进行必要的引导。

其三,“校园欺凌” 最有效最根本的治理措施,还是法治。看看很多家长的意见,还有一些专家甚至媒体的评论,我们就知道认识有多糊涂!什么“孩子之间的矛盾应和为贵”,不要过度报道此类事件、容易引起模仿效应等等。态度轻描淡写,这对青少年来说,无疑缺乏有效的震慑意义。只有将其纳入法律的框架来认真对待,才能加大欺凌的成本、让施暴者怵然而惊,进而消除“校园欺凌”存在的土壤和诱因。

不久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向校园暴力“亮剑”,本次判决正是最好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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