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警方破获特大电信诈骗案
本报讯 (记者 罗军 通讯员 张春峰 贾朝阳 报道)近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历时余天,辗转1万余公里,远赴广西,破获了特大网络诈骗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古某仁(男,岁,广西宾阳人),涉案金额余万元。
今年9月日,高新区一公司财务人员刘某被“公司股东”拉进一个所谓的“公司内部高管”QQ群。随后,刘某根据 “总经理”要求,将万元人民币汇入指定账户,发现被骗后报警。
该公司是高新区管委会重点扶持的企业,案件发生在高新区大招商、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接警后,高新分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电信网络诈骗应急处置机制,各警种同步上案。经查,犯罪分子作案地点为广西北海,涉案资金已经被乔装打扮的嫌疑人在广西南宁取现。
取款地和作案地是同一省份,办案民警分析,广西当地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在市公安局的指导和支持下,高新警方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专案组远赴QQ诈骗较为集中的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开展工作。
该案属于典型的虚拟身份诈骗。根据经验,这类案件的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往往跑到大山深处的村里使用无线网卡作案,而且身份信息全部作假,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重重压力。
顶着异地侦查的巨大压力,专案组克服水土不服、语言不通、交通不便等重重困难,终于发现线索。民警发现,犯罪分子使用的一个邮箱账号里包含数字“”,这是不是和犯罪分子的某个信息有所关联呢?顺着这条线索,专案组先后排查了与该数字有关的“生日”“电话”“车牌号”等信息,最终排查到车牌号为桂**的轿车,但经核查发现,该车车主为岁女子,并没有作案能力。
专案组转换思路,排查与该车车主关系密切的周边人物,最终发现与该车车主关系密切的岁宾阳县男子古某仁在案发期间身处北海。围绕这一线索,专案组剥茧抽丝,最终查清古某仁就是该起诈骗案的组织策划者,是该案主犯。在摸清该案诈骗团伙的组织脉络、活动方式和大致活动范围后,专案组决定先抓捕古某仁。月1日下午,专案组在广西宾阳一洗浴中心设伏,将古某仁抓捕归案。
经审讯,古某仁供述其伙同他人冒充滨州市高新区某公司总经理建立QQ群,将公司财务主管拉入该群,以退保证金的名义骗取万元的犯罪事实。截至目前,该案已串并淄博等地多起网络诈骗案,涉案价值余万元。目前,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追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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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中,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过程中,是如何准确地掌握受害公司和公司高管的信息,又是如何准确地实施诈骗的呢?
据参与该案办理的高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贾朝阳介绍,该案主犯古某仁有电信诈骗前科,十分狡猾。实施诈骗过程中,首先通过网络获取公司和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信息,然后冒充企业负责人给企业邮箱发邮件实施诈骗。该案中,犯罪分子冒充企业总经理向企业邮箱里发了一份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主管进某QQ群的邮件。
此外,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基本都会选在周一,因为周一基本上每个公司领导要开会,无暇亲自处理一些事务,这就为其诈骗提供了有利时机。而诈骗分子提供的银行账号,也是通过交易得来的皮包公司的公户。在诈骗成功后,会迅速将公户里的钱分散转到个人账户,然后再去雇人取现。
高新公安分局局长崔树生说,案件的成功侦破,进一步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也充分展示了高新公安攻坚克难的能力、敢打必胜的决心和安商护商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各驻高新企业的广泛赞誉。
办案民警提醒,针对此类诈骗,企业要严格规范财务制度,尤其是涉及现金流动,应该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要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防诈骗宣传学习,提高他们的防骗意识。此外,凡是涉及银行打款等现金交易,一定要电话或当面落实,千万不能轻信网络传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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