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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施救”再现 问题究竟在哪

广西日报 2016-12-09 00:00 大字

新闻锐评

余明辉

据湖南卫视经济台报道,最近,媒体接到了一起广西开往山东的大货车遭遇“天价施救”的投诉,京港澳高速湖南衡阳施救站对该车开出4万元施救费,经查,实际应为2.万元。

今年4月,一辆大货车在京港澳高速湖南潭耒段发生侧翻,潭耒高速衡阳施救站收取3.6万元高额施救费。此事被报道后,施救公司受到处罚,两名责任人被清退,多名负责人受处分。

同一条高速路段,同一个施救站,同一样收费手法。如此恣意妄为的施救站,着实不可思议,其接下来将被严处是可以预期的。问题是,这样的“天价施救”再现,究竟问题在哪里?

今年4月潭耒高速这家施救站被曝“天价施救”后,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等部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厉处罚。当地有关职能部门还专门下文规范车辆救援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如,完善车辆救援定期电话回访制度,单次服务收费元以上的,做到%回访;高效处理投诉举报,接到投诉后,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等等。

可是,如今“天价施救”又一次出现,且先后纠缠多天再次被媒体曝光,这是对当地监督、管理的啪啪打脸。

“天价施救”之所以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道路事故救援服务垄断或准垄断的机制体制,这大大限制了市场充分竞争和救援服务价格的有效合理形成。

当然,“天价施救”事件频发,也与道路救援服务价格信息的不够公开透明有关。同时,还与相关道路经营者、交警部门、物价部门对救援收费情况监管督察不及时、不到位甚至缺失有关。另外,“天价施救”频发的现实,不得不让人怀疑目前相关权力运行不透明、涉嫌存在利益纠葛等问题。

随着高速公路不断增加,通过高速公路出行的车辆也日益增多,相应地,车辆故障、交通事故数量也会增长,施救费就成了越来越多人关注的话题。有关方面应深挖细究,看看各地的道路施救背后,到底存不存在垄断或准垄断经营问题、监管部门失职失察问题、监管部门与施援单位利益输送等问题。

潭耒高速“天价施救”再现,一个关键原因正是缺少这样的深度反思、追责和整改。如若不根除“天价施救”滋生的土壤,类似事件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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