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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险”?欺客太甚!

北部湾晨报 2016-12-16 00:00 大字

新闻回放:“上下金顶要路过猴区,万年寺有猴区,1个猴区5元‘猴子险\’,一共元。”月5日,沈阳的刘先生和另外余名游客在四川峨眉山景区游玩时,被车上导游分别收取了元的“猴子险”,但并没有取得保险单,“当时是要坐索道,到金顶和万年寺的索道费合计是元,加上元的保险费,一共每人收了元,关键是并没有这个险种”。(月日《成都商报》)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的导游巧立名目,或向游客乱收费,或强迫购物,种种欺客之举,无不备受公众诟病,遭人唾弃。无疑,有些导游这种步步皆钱、雁过拔毛的行为,既是无视旅游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沦丧的表现,又是赤裸裸的敲诈勒索,想想实在令人心寒。

虽然元的“猴子险”不算多,相信大多数游客也能出得起。但想到被导游平白无故地宰了一刀时,心里很不是滋味,恨不得要对黑导游大骂一顿。据了解,景区标牌中并没有“猴子险”的说法,景区内也无“猴子险”这一险种,景区所售的保险除了索道险以外,只有游客自愿购买的5元人身意外伤害险。这就表明,是歪导游在虚构“猴子险”捞取黑心钱。

也不知道,某些黑导游这种无中生有、坑蒙拐骗的“专业精神”是怎样炼成的,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导游缺失应有的道德血液,而从他们敢于肆无忌惮“坑爹”的手段来看,恐怕与监管之松懈、处罚之轻微也大有关系。否则,这些年来,在《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之下,在一些地方,为何还有“黑旅行社、黑导游、黑旅店、违法一日游”等乱象屡禁不止呢?!

看来,要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光靠导游的道德自觉或良心发现,是不现实的。换言之,要铲除滋生黑导游的土壤,防止类似虚构“猴子险”进行欺客宰客的情况发生,相关部门就必须加大对整个旅游行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以此不断清理净化旅游市场。也唯有下狠招,出重拳,对不法行为零容忍、零死角监管,决不姑息,像导游乱收“猴子险”之类的“坑爹”现象才会逐步绝迹。 (和法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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