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抄袭 200 本书? 作者维权遭遇没钱尴尬
“电视台和视频网站因何呈排斥关系”“电视台如何能把内容优势转化成收益优势”“影视著作权如何得到更好的保护”……在上周末结束的2016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上,这三个问题成为相关论坛的主题。在其中的“影视著作权、版权”论坛上,编剧汪海林透露,“目前热播剧《锦绣未央》涉嫌抄袭200本书,但牵扯其中的几十位作者维权十分困难,原因是他们付不起诉讼费。”除了这点,或许更加困难的还有对抄袭的界定、比对等大量繁杂的工作。
电视台的隐忧
相比电影和互联网的共生共赢,电视台和互联网是明显的排斥关系。
这两年,业内公认的趋势是电视台的式微、人才出走以及网络的愈加强势,但同时,大多好的内容还是首先经由电视台播出、再经网络发酵,单纯凭借网络形成现象级的节目或电视剧少之又少。
在秋交会“电视剧创作发展与未来”论坛上,清华大学教授尹鸿就提到,“相比电影和互联网的共生共赢,电视台和互联网是明显的排斥关系。”无论是从收视率和点击率呈反比,还是从广告投放看,电视台和互联网并不和谐。而最为尴尬的是,电视台现在更多地成为了互联网的一个宣传窗口,尹鸿以去年的《琅琊榜》、今年的《欢乐颂》为例表示,“电视台播好了,互联网就会好,电视台没播好,其实互联网也不容易好。电视台成为互联网的第一窗口,而且为这个窗口立下了汗马功劳,所以将来要解决怎样把这个影响力转化为电视台自身的利益?”尹鸿认为,归根结底还是要控制版权,湖南卫视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由于他有自己的内容控制和版权控制以及自己的新媒体平台,所以相对来讲还是会做得好一点。”影视维权的尴尬
为什么好几年没有形成诉讼,因为有一个费用的问题,他们都很穷。
秋交会上,除了电视台和视频网站竞争的话题外,产业链更上游的影视版权问题也被重点讨论。在“影视制作权、版权”论坛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的厅长杨柏勇介绍了影视著作权“社会关注度高、审理难度大”的现状。其他与会专家以前段最受关注且原告赢得官司的两大案子“天下霸唱告电影《九层妖塔》侵权”和“琼瑶诉于正抄袭”为例,表示即便维权艰难,也应积极举证,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示范更多侵权的代价,比如“于正赔偿琼瑶500万”的结果就很良好和正向。
不过,编剧汪海林就以正在热播的“《锦绣未央》涉嫌抄袭200本书”为例,直言好多原著小说作者想维权但真的是交不起高额诉讼费,“这是一个大学生偶然发现的,作为一个网络文学爱好者,她发现阅读的作品里有大量抄袭的内容。我开始还不相信,我认为一个人不可能精力过剩到抄200本书,但是这个编剧(秦简)做到了。目前,这个案子正在走法律程序,涉及到的几十位作者,有少数愿意参加诉讼,有些不愿意,怕事;愿意参加的也有非常大的顾虑,为什么好几年没有形成诉讼,因为有一个费用的问题,他们都很穷,基本的著作权诉讼费用一般是十万左右。我们国家又不接受集体的诉讼,他们必须自诉。有两个律师事务所的朋友以最低的价格接了这个案子,目前这个诉讼在立案的过程中。”
(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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