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医院收“风险保证金”能保证什么?

黄海晨报 2016-11-21 00:00 大字

若夷

近日,有网友反映,河北吴桥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向新入职医生收取“风险保证金”,并承诺三年后无医疗事故者退还,“本科收3000,大专收4000,中专收5000,收了好几年了”。涉事医院回应,目前尚未实施,但有这个意向。(据《新京报》)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侵权责任法》则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向新入职医生收“风险保证金”,涉嫌违法,也无法转嫁医院方在事故上应担之责。

即便如此,现实中,一些医疗机构仍能照收不误。这与医生医院的劳资博弈格局有关,从医疗管理体制角度审视,恐怕也与目前我国公立医院享有的特殊垄断体制密切相关。像吴桥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这样的地方公立医院,在县域范畴内是处于行政垄断地位的,“风险保证金”实乃公立医院依仗其垄断地位而衍生的“垄断租金”。其真正“保证”并非祛除职业风险,而是公立医院的垄断利益。

想有效避免这类现象,既要严格依据《劳动合同法》,纠正处罚这种违法行为,也要通过加速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让医务人员获得更多择业选择权。 

新闻推荐

19999元“故宫手机”你会买吗?

女报讯近日,一家手机厂商联合北京故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推出了一款故宫贺岁版手机。机身融合了团龙、祥云等传统图案,手机每部售价元,号称全球限量台。据了解,手机设计灵感来源于故宫皇家藏品,延续高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