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拿手机,撞死环卫工 肇事司机弃车离开现场后被认定逃逸,目前已被刑拘
事故现场。警方供图半岛记者尹彦鑫通讯员冯希军杨慧报道
本报11月14日讯近日,黄岛区男子刘某因为低头拿手机的一瞬间车辆失控,撞上一名骑三轮车的环卫工人,导致环卫工人当场死亡,司机刘某弃车离开现场后才借了电话报了警,并提供了错误的信息。目前,刘某被黄岛警方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8日下午2点30分左右,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自己驾驶鲁B×××53轿车在黄岛区六汪镇撞伤了人,伤势严重,需要救治。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民警看到,一辆号牌为鲁B×××E8的伊兰特轿车撞到了信号灯杆上,三轮车夹在轿车与栏杆之间,三轮车已经严重变形,一名身穿环卫工人制服的工人离事故现场五六米远躺倒在地上,经现场的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已经当场死亡,而司机已经离开现场。当民警试图联系报警人时,发现电话号码机主为薛姓男子,对交通事故一事一无所知,对现场的鲁BxxxE8轿车也并不认识。种种线索都不一致,让民警对案件的发生产生了疑惑。次日上午8点,刘某自称是事故肇事者,到交警部门自首。自此,事故才真相大白。
原来,11月8日下午2点半左右,刘某驾驶号牌为鲁B×××E8的黑色伊兰特轿车,沿S329线由北向南行驶到六汪镇前六汪村东时,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手机响了起来,刘某没有减速低头去拿手机。等再抬头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车已经溜到了右侧车道上,车前面正有一辆三轮车行驶着,此时刘某已经来不及刹车了,直接与三轮车撞在一起。刘某顿时慌了神,赶紧下车查看,看环卫工已经躺在地上不动了,害怕极了,迅速离开了现场。
离开现场后,刘某拦下了一辆摩托车,让摩托车司机载自己回了自己的工地,用别人的手机报了警,但是一时惊慌失措,竟然将自己以前车辆的车牌号报了出来,将鲁B×××E8说成了鲁B×××53,而自己的手机也因为惊慌丢在了车上,所以导致了提供的手机号和车牌号都是错误的信息。刘某认为把车留在现场,而且自己也报警了,应该不算是“肇事逃逸”。
民警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刘某离开现场,既非因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而必须及时就诊,也非遭受他人伤害等迫不得已必须离开,报警提供的线索也不准确,造成与事故有关的诸多因素无法查清,因此也判定为“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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