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30公斤谷种换5个月拘役
晚刊讯(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蓝秋娥 杨帆)今年6月,兴宾区三五镇一名村民逛街时,趁老板不注意,偷走其种子店30公斤谷种。昨日,记者从兴宾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当事人唐某目前因犯盗窃罪被判处5个月拘役,并处3000元罚金。
据了解,被告人唐某今年48岁,是三五镇某村农民。今年6月27日中午,唐某来到三五镇三五街某种子店门面内,趁老板不在,从门面内盗走1袋(共计30公斤)某品牌谷种及农药一瓶。
回家后,唐某使用了其中的11.5公斤谷种以及农药,然后将5公斤谷种卖给同村村民,余下18.5公斤谷种则藏在家中。
上述种子店老板发现自家门面的谷种和农药被盗后,当即报案。民警调查发现,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有关部门估价,唐某所盗的谷种价值2340元。7月7日,民警在唐某家中将其抓获,并搜出其盗窃所得的18.5公斤谷种。另外,民警还追回5公斤被盗卖的谷种。警方将上述23.5公斤谷种退还给失主。同时,嫌疑人唐某也将自己已使用的谷种和农药价款1000余元退赔给店家,取得对方的谅解。
今年9月28日,兴宾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面对指控,被告人表示认罪。
10月27日,兴宾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被告人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5个月拘役,缓刑6个月,并处3000罚金。与其盗窃行为与收益相比,实在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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