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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疾”或缓“新病”露头今年“双十一”要警惕哪些新骗术?

贵港日报 2016-11-09 00:00 大字

新华社记者 龚雯 张璇 高少华 陈晓波

质量靠谱不,真打折吗,会不会买到假“爆款”……每年“双十一”,这些问题都困扰着消费者,举报量都会成倍增加。随着今年“双十一”的临近,多年来的这些担忧会有改变吗?近年来,在政府大力整治,以及平台和商家自律下,网络消费环境有改善吗?

网购举报量连续5个月同比增1200%

网络的虚拟性为一些商家的不法行径提供了“温床”。一些网店通过售假、虚标原价、刷单“炒信”、虚假促销、误导宣传等行为,诱骗消费者上当。而每年“双十一”前后都是网购成交量暴涨的时期,针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量也会成倍增加。

——假冒伪劣。从国家信息中心、百度、中诚信等有关机构对去年“双十一”期间电商诚信情况进行的监测看,在媒体和网民曝光的失信案例中,涉嫌售假类占比高达44.82%,同比上升18.2%,售假已成为危害电商诚信的“头号毒瘤”。

——虚标原价。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官网通报了北京国美在线30多个商品存在虚构原价、虚假促销,诱骗消费者等问题,并开出20万元的罚单。例如某款洗衣机的页面标示“原价2098元,活动价1598元”,而该商品在促销前的原价仅为1198元,反而比活动促销价还低。

——刷单“炒信”。家住杭州的王女士自诩为“网购达人”,但就在上个月,她在一家信用等级为“皇冠级”的网店选购了一件“爆款”服饰,收到后却发现是以次充好的差货。“信用等级评价原本是要帮助消费者甄别店家,现在却成了一些不法商家吸引顾客的伎俩。”王女士说。

记者采访发现,今年以来,假冒伪劣、虚假打折、“炒信”等网络消费骗局有增无减。国家发改委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网络购物举报量连续5个月同比增长超1200%,其中,6月、7月增幅更是高达2447%、2622%。

业内人士分析,六七月份举报量剧增的背后,正是各大电商平台年中大促时间,“双十一”恐怕更“难逃”举报量大增的局面。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金雪军认为,网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破坏了网购的生态环境,还会对正品、高品质的商品产生“排斥”效应,造成劣币驱逐良币。

网购环境有所改善,但新“病”又露头

近年来,国家对“双十一”等商家重要促销活动进行规范,包括价格、退换货、成交量等,同时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对电商促销均有了法律法规制约。

除了监管,企业自律也逐步跟进。数据显示,2015年9月到2016年8月之间,阿里巴巴旗下平台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调查,约有675个假货生产点、仓储点和销售点被关闭,同时,阿里还主动关闭了18万多家各类不合规的淘宝店铺。

“随着对网购环境的加大整治,刷单现象已不像前两年那么明目张胆,我以前曾帮别人写过好评刷过单,但现在检查越来越严,钻空子概率低了,店被封了也不划算。”一位互联网业内人士透露。

经过整治和自律,网购环境改善了不少。但是,被采访的网购者认为,一些不良行为依然存在,只是换了一个“马甲”。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一份调查也佐证了消费者的说法。

这份调查显示,目前网购环境中又出现六种新“病毒”要警惕:

其一,还是“刷单”,但更有针对性,大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之势。一位网购消费者对记者说,自己对某个网店销售的某商品作了差评,但没想到一个多小时后就被淹没在了“水军”的好评中。

其二,价格标得很低,但当消费者拍下时,就变成了需满足“附加”条件才能享受低价。

其三,当附赠品出现质量等问题,要求售后维修或退换时,商家不予理睬。

其四,网购骗术不断升级,“假客服”通过私人手机号码或短信形式告知消费者订单异常,致使消费者上当。

其五,朋友圈晒订单、晒转账截图,其实,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买家好评,都是有软件自动生成,以假代真。

其六,钓鱼网站制作的“有毒”二维码,只要网购消费者扫一下,卡里的钱就会轻轻松松被刷走。

“虚假交易、刷信用等情况是网购消费中独有的。”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指出,这给监管部门治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为案情基本都是跨地域的,需要各地监管部门联合打击。

电商大国要做“增量”更要“提质”,治理网购乱象需多方联动

历经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网络零售市场规模连续三年位居世界第一。专家认为,作为电商大国,在做大“增量”的同时,还要不断“提质”。治理网购乱象需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努力。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日前表示,针对往年“双十一”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今年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针对网络购物中的“炒信”痼疾,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李聚合表示,将建立并定期共享“炒信”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子系统。对“炒信”主体将限制新设立账户,屏蔽或删除现有账户,扣除信用积分,限制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限制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入驻电商平台,限制网络广告推广等。

10月25日,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速运等8家企业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根据协议,各企业将加强内部信用管理,记录“炒信”行为信息。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有关部门指导下,企业将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共享信用信息,并应用到各类场景中。

法律专家认为,消费者也要行动起来,不能因商品“小”“少”而不为,发现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应积极投诉。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周辉建议,在类似“双十一”这样的促销节点,消费者需特别注意网购过程中的流程和细则。如果遇到网购商品或服务质量等问题,可通过协商、寻求工商部门或其他第三方维权机构帮助,遇到网购欺诈的应及时举报维权。

邱宝昌认为,针对商家在网络上进行虚假宣传、以假充真、欺诈消费者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除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进行监管外,还要依据网络广告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新华社上海11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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