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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火灾引纠纷 法官调解邻里和

汉江晨刊 2016-11-29 00:0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汪德伟 马小松)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但一场火灾使两家人产生了矛盾。近日,紫阳法院洄水法庭法官不辞辛劳,耐心调解,终使邻里弩张之祸化为玉帛。

今年3月19日,张全国家突发火灾,经全力抢救,大火被扑灭,但是家中损失严重,所幸无人员伤亡。后经紫阳消防大队调查认定,火灾系外来火源引发,但无法确定具体火源。因火灾事故当天王发恩家中正办丧事,室外有烟花爆竹燃放,张全国即认为自家房内着火系王发恩家燃放烟花爆竹所致,因此双方产生纠纷。后经当地司法所、社区等部门多次协调和调解,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张全国便诉至紫阳法院洄水法庭,要求王发恩赔偿各项损失近9万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伍贤畅认真分析案情,考虑到本次火灾事故是一次意外,原、被告又是邻居,过往关系较好,宜最大限度采取调解处理。于是,他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存在对立情绪,几次调解都无果而终。原告认为失火当天并没有其它外来火源,是被告不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所致,被告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被告则认为现有事实并不能证明起火的火源就是被告家燃放的烟花爆竹,只能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补偿。眼看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法官及时调整思路,不辞辛劳驱车赶往岚皋,与被告兄长沟通,希望他帮忙做被告的工作。同时,专门调查了解了原告受损房屋的修复成本情况,由此再分别从法理、情理上让双方认识到各自的利弊所在。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近日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下,案件终于打开突破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5万元。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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