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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伤痛”

汉江晨刊 2016-11-29 00:00 大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特别是女性,美丽,是其一生的追求。可是,有些女性先天 “遗憾”,但又如何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呢?在这种背景下,一种以美容院、养生馆、个人工作室命名的美容行业应运而生,并通过“瘦身”、 “割双眼皮、缥唇、垫高鼻梁、削尖下巴、抽脂、拔火罐”等敏感字眼,不停地刺激着那些爱美女性……那么,这些美容机构可不可以“动刀子呢”?如果不幸遭遇美容失败,消费者在承受“爱美”带来的创伤后,又要面对哪些维权困境?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走访。

□ 记者 杨迁伟 周健

“美丽”不成反“毁容”事故频频发生

9月28日,家住安康中心城区的石女士在巴山中路江南小学对面的一家美容会所做拔罐理疗时,突然感到背部一阵灼痛,她立马翻身起来,发现美容师不小心将酒精洒在了她的身上——着火了!经医院检查,石女士背部和肩膀大面积烧伤。事发后,美容院仅为石女士支付了住院治疗烧伤的费用,后续费用尚需好几万元,双方一直未达成意见。

比石女士在美容院的遭遇更令人痛心的是,今年媒体纷纷报道的市民林女士丰胸不成反而变成了“肿胸”。5月,林女士在安康城区一家养生体验馆进行免费胸部拔罐体验,想达到丰胸的效果。三天后,她发现胸部不但没有变大,而右侧乳房却开始胀痛,并出现了肿块。找养生馆问情况,养生馆称“正常现象”。可林女士发现肿块愈来愈大,疼痛愈来愈强烈,后在市中心医院检查,医生表示需要进行手术切除。这下,本想让胸部更加丰满曲线更美的林女士,顿时陷入痛苦和烦恼。

在美丽的诱惑下,诸如石女士、林女士这样的爱美女子,都会频繁出入美容机构。她们虽“一掷千金”,但换回的却不全是美丽,还有伤害!遭遇受伤,美容机构有的不愿承担,有的甚至无力承担,消费者的美丽保障下降,暴露出美容行业的鱼龙混杂,让消费者在选择美容整形时候承担着巨大的风险。

对此,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陈和强告诉记者,目前,市消协接到关于美容行业的投诉,主要集中在预付卡、会员卡没有用上几次美容院就关门大吉或保健品达不到美容院宣传的效果等方面,也有微创、整形等医疗手术造成的身体伤害的投诉。但造成伤害的这类投诉又属于医疗事故,需要有资质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而加重了受害者维权成本,造成维权难。

美容院并非外表的“光鲜亮丽”

在安康城区江北某小区附近的一美容养生馆,由于开业不久,为了吸引顾客,他们给过往的行人发放宣传单页和体验券。“美女,耽误您几分钟时间,进店了解一下吧,可以享受一次免费的皮肤护理。”当禁不住诱惑的市民走进店里做免费体验时,美容师便不失时机地推销起美容产品和理疗套餐。“398元,可以做泥灸、拔火罐、腋下推拿、卵巢保养等等,原本一个单项就要五六十,现在是活动价很划算的,还可以免费送你几次。再过两天活动就结束了……”在美容院长期做面部保养的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就是参加了美容院的这类体验活动,禁不住劝说买了一个5000余元的套盒。“每次去做护理的时候,美容师又会给你推销其它的产品,还建议我垫下巴、绣眉、丰胸、子宫排毒。一冲动上万元就会没了。”

据一名业内人士透露,由于人们对美的追求,“微整形”已经成了美容行业的“主菜”。像绣眉、缥唇、纹眼线这些都是最基础的,目前大部分美容店都能做。而割双眼皮、垫下巴、抽脂、削骨、注射水光针等等这些本属于医疗技术的项目,也“窜行”进了美容院。据一美容院负责人介绍,他们店“主刀”的老师有的是从西安美容院请来的,有的是从广东请来的,有客人一般就在美容院呆一两天,做完“手术”分了钱就走了;有些美容院会推荐自己的顾客去指定的地方做“微整”,然后从中拿提成;也有美容院与当地的医院医生合作,医生接私活。“绣眉7000元起步,还有1万多的,不过这都不算贵的,老师还可以根据你的面相,从风水相学上来给你绣眉,比如‘开运眉\’,价格就高达五六万元。”

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规定,凡是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它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称为医疗美容。进行医疗美容的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而在采访调查中记者发现,有很大一部分美容院、个人工作室、美容养生馆都有营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但却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他们却大都从事医疗美容。

“绣眉必须用麻药,割双眼皮有的还需要开眼角,拔罐属中医范畴。如果在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美容机构进行医疗美容,出了问题医疗鉴定机构是没有法律责任为其做鉴定的,想要维权更是麻达!”采访中,汉滨区卫计委医政股股长汪瑞告诉记者。

美容机构由谁来管,怎样监管?

近年来,美容不成反“毁容”的事情时有发生,部分美容院“挂羊头卖狗肉”,提供不属于自己范围的医疗“整形”服务;有的甚至虚夸美容产品功效,欺骗消费者;美容师行业素质参差不齐,造成服务品质差,对“美女们”步步诱导,推销产品,强制消费等等,可谓乱象丛生。那么,这些乱象到底由谁来监管?怎样监管呢?

对此,记者了解到,目前涉及医疗美容行业的行政主管单位主要包括工商、卫生、食药监及公安部门等。工商主要管理其市场准入和广告宣传,卫计部门主要管理医疗机构执业范围和医生职业资格,食药监则管理着药品、器械是否合格、达标及出现事故后的药品、化妆品保健品检测,公安部门主要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打击。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开一个美容院,做常规的面部保养和保健,则需要取得《营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美容师需要办理健康证。如果要承接绣眉、割双眼皮、抽脂等医疗美容项目,则必须取得由卫生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美容师更需要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除此之外,对于开设医疗美容诊所(室),还有着更加明晰的规定。按照2002年卫生部印发的《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实)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医疗美容诊所至少应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或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或牙科医疗综合治疗椅一张。实施医疗美容的人员也须具备一定的资质,除了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外,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生应具备6年以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等条件。汪瑞说:“按照这一标准,除了市级医院所设的科室外,安康城区美容院仅有西大街的华美美容院获得了汉滨区卫计委所核发的《医疗机构职业资格证》,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美容诊所的标准。”

监管分工明确,职责清楚,为何监管难呢?对此,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副队长殷伟告诉记者,比如一家美容院,违规做双眼皮手术,首先是超范围经营了,工商部门应该对其查处,卫生部门也要介入。然而,现在大多数美容院都是在平时劝导预约顾客,然后在固定的某个月某一天,从外地请来美容老师给顾客做手术。手术所用的器械、药品都是美容老师带来的,做完手术就带走了,这就给查处带来了困难。而消费者也往往是在发现出了问题后才举报,此时,这些超范围执业的美容机构所进行的医疗行为已经结束,请的所谓 “老师”已经离开,让卫生执法部门也陷入了困境。同时,有消费者在遭遇整形失败后会选择与美容院私了,或者自认倒霉,这些做法又恰恰助长了无资质的美容院的超范围执业。(为保护隐私,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延伸阅读:欧美等国的先进管理经验

欧、美及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的美容产生发展的历史比较长,也很规范,他们的美容经验,值得借鉴。

一是严格规范从业人员。法国1947年开设第一家美容学校,半个多世纪以来,对美容从业人员的要求相当严格:行业经验少于7年,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的人不得在美容培训学校执教。日本《美容师法》对开业条件、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及考试都有严格的规定。在日本,在美容机构即使从事洗头工作的小工,也必须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是统一管理。美容行业只隶属一个政府部门管理:或卫生部、或劳动部、或商业部。职能明确。

三是美容业价格体系透明公正。法国美容产品的价格相对透明公正, 其主要卖点立足产品,相应的服务只是产品的附属。而国内一些美容业卖的是“服务”,产品则是附属品,这样产品质量就不一定得到保障。等等如此,都使其美容业运行在一个安全、健康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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