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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为全县妇女儿童撑起司法“保护伞”

今日广德 2016-11-23 16:11 大字

近年来,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两纲"要求,从保护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高度出发,把妇女儿童发展目标渗透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撑起司法“保护伞"。

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机制,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政法核心价值观,鼓励女干警继续深造,通过选送培训、轮岗交流、纳入后备干部,把德才兼备的女干警选拔到关键岗位上。关爱支持,增强妇女工作执行力,开展创先争优,组织优秀女干警参与县妇联组织的评选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广大女干警岗位建功;为女干警办实事,建立图书室、健身馆,组织开展体检、“三八"关怀慰问;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发动女干警参与社会公益,慰问留守儿童;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举办球类、演讲比赛等,进一步丰富女干警的业余生活。

深化专业审判,加强打击力度。近三年来,全院共审理涉妇女儿童民事案件2566件、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刑事案件58件。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对文化程度偏低的妇女,加强诉讼指导,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在家庭财产、住房、子女抚养教育等依法予以优先照顾;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故意杀害、伤害、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寓教于审,对犯罪的留守青少年、妇女,积极贯彻“帮助、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综合考察其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社会影响,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深化法律服务,多元化解纠纷。开通妇女儿童弱势群体诉讼“绿色通道",建立“快立、快审、快执行"机制,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对有困难的妇女儿童,依法予以减、缓、免诉讼费用,提供司法救助;无经济来源和生活能力的孤残及老年妇女可免交诉讼费;对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受害妇女诉讼费适当减少。近三年来,依法为困难妇女缓、减、免交诉讼费28.7万元;同时注重联动调解,多元化解纠纷,把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各环节,最大限度维护家庭稳定,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深化法制宣传,拓宽普法渠道。通过巡回审理和送法下乡等形式,以案示法,引导农村妇女学法、懂法、守法;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期间,组织法官走进学校、社区、街头义务宣传《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巾帼支援服务、综治月宣传活动,赴杨滩、柏垫等地送法下乡,开展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等;通过形式各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社会风气。

(汪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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