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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吞人”机井“上保险”?■商农

拂晓报 2016-11-10 00:00 大字

11月6日上午,河北保定市蠡县孟尝村一名5岁男童,在跟随家人到农田捡白菜时,不慎落入40米深的废弃机井内,至今生死不明。而就在同日,宿州市埇桥区也发生一起儿童坠入机井事故,所幸的是,该男童已成功被救出。如果检索相关新闻,就会发现废弃机井吞人导致伤亡事件时有发生。可见,一些诱导性因素导致此类事故的频发,让公众不得不深思。

众所周知,作为灌溉水源的重要保证,分布在广袤农田中的机井,对促进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发挥着极大的作用。然而由于历史与现实原因,近年来,有的机井特别是废弃机井,因疏于管护、年久失修,给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这些机井大多散落在田间地头,且多数没有护栏或井盖,附近也没有警示标志,再加上多被植物覆盖、遮挡,位置较为隐蔽,很难被人们发现。

如果细究近年来发生的废弃机井吞人事故,会发现受害者往往是老人、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老人的反应机能在退化,而儿童则是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在“吞人”机井面前,老人和儿童的种种弱势条件都会被无限放大,成为受害者的可能性大增。况且由于机井的特殊构造,坠入其中的人员很难存活。即使被及时救出,也会给受害者造成极大的心理创伤。悲剧一再发生,不仅会给一个家庭带来灭顶之灾,也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损耗。从某种程度上说,机井安全是农村公共安全治理的薄弱环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此不可不察。

如何避免让废弃机井成为杀人“陷阱”,笔者认为,加强安全监管是关键。有关部门需要提高认识,把对机井的管理(特别是废弃机井)纳入到社会管理体系,并建立运转有力、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当务之急,需要对农村机井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彻底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明确责任主体。有关部门必须担负起监管责任,并严格奖惩,督促机井所有者管理及时,维护到位,诸如安装加固井盖、垫高井台、竖立警示标志等都是应有之义。对于所有权不明的废弃机井,有关部门要做好兜底工作,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及时做好填埋、封堵等措施,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当然,对家长和孩子开展全方位安全教育,也很有必要。只有政府部门、社会各方时刻绷紧“安全弦”,为“吞人”机井“上保险”,才能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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