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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开迷雾揭真相—记芜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法医徐义民

大江晚报 2016-11-20 00:00 大字

他是警察,但没有惊险刺激的抓捕经历;他是警察,面对的不是犯罪嫌疑人,却是那些无法开口说话的尸体。他用慧眼和双手,接触那一具具令人心生寒意的尸体,利用科学进行解剖,还原悬案背后的本来面目,让犯罪嫌疑人无所遁形,他就是芜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法医徐义民。

1989年出生的徐义民毕业于皖南医学院法学专业,2013年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一名法医。3年来,他勘验各种现场300余次,尸体鉴定50余例,出具法医鉴定书200余份。这些用汗水浇灌的数字,包含了他对真相、对过程的无尽追求。

帮助死者“说”真相

徐义民,2008年高中毕业,本想当一名医生,报考了皖南医学院被法医专业录取,从此和尸体打起了交道。

大学徐义民将理论知识牢牢掌握,实习被分到上海市公安局,那时金山区发生一起碎尸案,案发当天徐义民跟着老师火速赶到现场,发现尸体被分解,仅有躯干和上肢。一具不完整的尸体,给他们判断死者的死因带来难度。他穿上了解剖服,见老师翻动着尸体,耐心细致地检查着尸块上的每一个可疑之处,这一刻,徐义民知道,正是法医的这份细心,才能使真相越来越清晰。4个小时过去了,尸块及包装物检验完毕,初步判断这是一名女性,28岁,身高160厘米,有生育史,而作案工具为锯类。对于这起碎尸案,最重要的就是寻找尸源,也就是死者的身份。根据法医的解剖结果,死者身份很快被确定,案件也顺利告破。“这就是我们平时的工作,帮助死者还原真相,说出她未说的话!”徐义民如是说。

这次实习中,徐义民接触了近百起杀人案件,让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破案的意义。他至今记得那位失去女儿的年迈父亲,用他那坚实的双臂,亲手将女儿尸体推进解剖室,老泪纵横地说:“我把女儿交给你们,你们一定要帮她伸冤啊!”多少次死者家属伤心欲绝的痛苦声在解剖室外响起,深深地印在徐义民的心里。“我还不了您一个活生生的亲人,我能做得就是替他们说出真相,将凶手绳之以法!”徐义民承诺。

慧眼如炬擒真凶

徐义民下决心替死去的人鸣冤,告慰活着的人。

作为法医,不仅需要掌握娴熟的法医专业知识,还要掌握现场勘验以及结合现场进行案情分析的能力。

2014年12月18日下午4时许,芜湖市郊一男子报警,称下班回家发现妻子在家自缢。接警后,徐义民跟着师傅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尸体还悬于死者家中阳台的晾衣架上。徐义民心中怀疑,一般来说,丈夫发现妻子自杀应该立即施救,而这名男子为何不将妻子放下,而任由她继续悬于晾衣架上。这个细节,徐义民记下了。随后,他们小心翼翼地将尸体放下后便开始检查尸体的损伤。这类检验,颈部是最关键的地方,因为索沟的走向往往提示着重要的线索。颈部有一条很深的索沟,自颈前向耳后提空,这是典型的前位缢型,但奇怪的是,索沟处出血不明显,也就是说生理反应不明显。接下来的检验中,徐义民发现死者的背侧存在尸斑,说明死者死亡后尸体有过活动,而她的颈部甲状软骨下方有多条横行索沟,索沟处出血明显,环绕颈项部呈闭锁状态,这种状态的索沟只有勒死才能形成,很明显,死者是被勒死的!在证据面前,男子张某交代了杀死妻子的犯罪事实。

原来当天中午,张某与妻子在家发生矛盾,两人吵得不可开交,张某一气之下,随手拿起一根绳子将妻子勒死,为逃避处罚,将尸体抱到阳台挂在了晾衣架上,伪造自杀假象,但这一切没有逃过法医的慧眼!

认真勘验精判断

基层法医的工作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刺激,除了要在命案侦破中打头阵,更多的精力要用在时不时就出现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上,这是因为法医在对这类案件做完前期工作后,结合简单的调查情况和现场勘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确定是不是命案。如果是命案,需要进一步解剖检验;如果不是命案,尸体则交给死者家属处理。如果把事件错看成了案件,会浪费大量的警力和精力;而把案件错看成了事件,就会造成冤案。

2015年4月12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树上悬挂着一具男性尸体。接到报警后,徐义民和同事潘国鹏立即赶到,通过细致入微的检验,初步判断是自杀。小树林内突然出现一具悬挂的尸体,在平常人看来肯定是一起杀人案件,但通过对尸体的检验,徐义民确定男子是自缢死亡。首先男子身强体壮,如若被他杀,肯定会挣扎,产生打斗痕迹,但现场没有发现类似痕迹。其次,如果是他杀,凶手必须要将绳索套在受害人的脖子上打个结并且行凶,所以在被勒死的受害者身上,勒痕通常是一整圈不间断的,并且通常会有绳结的痕迹。而该男子的颈部缢痕却是呈现“V”字形,最低部位最深,向两侧上升渐浅,最后消失,而这也是自杀相较他杀的最大区别。随后的案件调查中,也验证了徐义民的判断是正确的,该男子的确是因抑郁自杀。

其实勘查完现场的当天晚上,徐义民失眠了,因为这是徐义民和潘国鹏两人第一次单独出现场。他俩是大学同学,同一年入警,在此之前,每次出现场都是跟着师傅。他们只有解剖尸体的经验,完全没有独立勘验案发现场的经验。而这一次,一切都需要自己摸索,不但要验尸,还要对死者的死亡性质作出准确判断。

心细客观作鉴定

法医不仅负责市区范围内的各类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现场勘验及尸体检验工作,还要进行市区范围内的活体损伤鉴定及县区活体损伤鉴定的重新鉴定。而法医活体检测的对象,大多是因纠纷产生斗殴或伤害案件中的伤者,为了对自己有利,有时会将自己的病情伤情夸大。这就需要法医运用专业知识加以鉴别,提供医学上的证据,作出客观的司法鉴定,且鉴定结论不能出一丝一毫的差错。  

2015年5月上旬的一天下午,胡某与他人因琐事发生争吵,胸部被人用脚踹伤,后送去医院治疗。经医院对其胸部X线检查未见肋骨骨折,次日胸部CT显示其左侧胸部3至5肋骨骨折,右侧胸部3至7肋骨骨折,经过治疗后出院。2015年9月份,胡某带着检查报告跟随派出所民警来到法医室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徐义民经过对胡某检查报告的检验,发现胡某受伤后第二天所做的胸部CT片已经显示其胸部右侧第3至7肋骨骨折处已形成骨痂。一般来说,骨折的愈合分为血肿形成期,纤维性骨痂形成,骨性骨痂形成,骨痂改建等,骨性骨痂形成约1个月的时间,这说明被鉴定人在此次外伤前曾受过伤,而被鉴定人却没有反映该问题。随后,徐义民对市区各大医院的病案进行查阅,发现胡某于8年前发生过交通事故,住院病案记载其右侧多发肋骨骨折,但当时的影像资料并未保存。于是,徐义民决定再次从现有的CT片着手,通过前后影像片对比左右肋骨骨痂的形态,致密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分析认为其右侧3至7肋骨骨折系陈旧性骨折,左侧3至5肋骨骨折系新鲜骨折。鉴定结果,胡某左侧3至5肋骨骨折系轻伤。因为这份客观的鉴定报告,使得这起民事案件很快圆满地画上句号。

战胜自我尽职责

自从当上法医,徐义民身边有很多朋友都好奇地问:“看到高度腐烂的尸体你恶心吗?能吃得下去饭吗?”徐义民总是憨憨一笑,说都习惯了,因为尸体就是工作对象,要用技术和知识找出事情的真相,帮助他们和他们的家人。

2015年7月21日,镜湖区陈大妈在家闻到一股恶臭味,以为是邻居将垃圾放在家中没处理,于是敲门多次想提醒,但一直未有人开门。几天下来,臭味越来越重,已散发到楼道间各处。这天,陈大妈在小区和人家闲聊时,听说大家都好久没见到住在她家对门的吴老太,问她知不知道什么情况。此时陈老太想到一周没见过吴老太了,且敲门也无人应答。

60多岁的吴老太和瘫痪在床的老伴单独居住,子女并不在身边,因老伴的身体原因,她很少出远门。陈老太拨打110报警。接警后,徐义民和同事强行将门打开,发现屋内一老年男子躺在床上,一老年女子趴在地上,两人均已死亡。因为天气炎热,两具尸体已经高度腐烂,部分组织已白骨化,有大量蛆虫附着。该住户家中虽然东西四处摆放得很杂乱,但现场凌乱而平静,门窗完好,屋内也没有被翻动的痕迹。为了更好地检查,徐义民将爬满蛆虫的尸体翻动,检查身体的各个部位。空气中,尸体腐烂的臭味吸引着苍蝇飞舞,令人恶心的蛆虫沿着他的手爬上了手臂。徐义民完全不顾这些,经过细致检验,推断两名死者是在家中意外死亡。墨痕

让冤魂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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