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一批贪腐官员受到党纪国法严惩。反腐追回的赃款赃物如何处理备受社会关注——反腐追缴赃款赃物处置追踪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前不久播出的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揭露的腐败分子违法犯罪事实触目惊心。中央纪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启动“猎狐行动”海外追逃追赃以来,截至今年9月共追赃79.94亿元。从党的十八大以来至2015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中,除将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之外,还收缴了201亿元违纪所得。
反腐追回的赃款赃物如何处理备受社会关注,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贪官“雅好”收藏琳琅满目,赃物中不乏“山寨”奢侈品
十八大以来,一批贪腐官员受到党纪国法严厉惩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王雄飞介绍,赃款赃物类型主要是现金、银行存款、基金、股票,实物有房产、汽车、金银珠宝、名贵书画等。另外还有一些新型投资权证,如公司股权、大额保单等权属类赃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4月联合发布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赃款赃物的界定:将贿赂犯罪的财物,由货币、物品扩大为以货币结算的财产性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会员服务、旅游等。
广州市检察院侦查一处负责搜查的办案人员介绍,许多贪官都有“雅好”,家里的收藏令人眼花缭乱。广州市民政局原局长李治臻喜欢珍贵的木制家具,还有个储物间,整整一抽屉都是玉坠摆件。深圳市政法委原书记蒋尊玉家里珠光宝气,不仅有金条、玉佛,还有一辆商人贿送的保时捷。有的官员家里放着大袋大袋的虫草,生了虫子都没人吃。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经鉴定发现,也有一些赃物是“山寨货”,根本不值多少钱。
受贿和违法所得上缴国库,贪污挪用的发还受害单位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检察机关对赃款赃物的处理由侦查办案、案件管理、计划财务装备、纪检监察等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王雄飞介绍,缴获的赃款赃物主要有两个去向:一是法院判决后,判决中认定为受贿和违法所得的要上缴国库;二是法院认定为贪污、挪用公款等性质的,赃款要发还受害单位。此外,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法院未认定构成犯罪的涉案款项要退还给犯罪嫌疑人或家属。
基层办案人员介绍,违纪违法案件的涉案赃物都是通过拍卖后将所得上缴国库的。
随着国际司法合作机制日益完善,海外也不是贪官逃避司法打击、转移赃款赃物的天堂。2013年,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增设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境外在逃嫌疑人在国内外的赃款赃物都可向法院提起没收、查封、冻结或扣押,并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相关国家承认和执行我国裁决。
被列为“百名红通”人员的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拆迁协调部原部长蒋谦,近期从加拿大被缉捕归国,法院依法将其违法所得折合的1400余万元赃款没收并上缴国库。
一追到底不设时限,有贪官企图通过“资本运作”洗白
今年4月两高的司法解释中强化了赃款赃物的追缴,对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一追到底,不设时限,永不清零。
一些基层办案人员表示,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和腐败分子千方百计逃避惩罚,追缴赃款赃物的工作需要应时而变。不少腐败分子学会了“资本运作”,把非法收入用于买房、炒股等投资,钱生钱、利滚利,妄图将赃款“洗白”。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蒋尊玉在全国有几十套房产,随着中央巡视力度加大,预感不妙的蒋尊玉把北京的十多套房产转手变现。被调查后,检察机关专门成立了追赃组,及时冻结了蒋尊玉的股票账户,也及时冻结了深圳9套房产的交易。
同时,还有一些新类型的 “期权腐败”。据办案人员介绍,以往贪官多是一手交钱一手办事,现在出现了一些先办事后交钱的现象。贪官会把钱放在信任的老板名下,随时用随时取。有的贪官用违法所得购买大额保单,也需要法律进一步明确如何追回赃款。
据了解,有的地方纪检机关已不定期晒出了反腐涉及资金的情况。专家表示,国家可出台有关规定,要求各地定期公开资金数额和流向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让反腐追回的赃款赃物晒在阳光下。
新华社记者 乌梦达 毛一竹 李劲峰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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