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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问题要区别对待精准打击

北部湾晨报 2016-10-19 00:00 大字

近期,校园贷问题频发,半年来,经媒体曝光的大学生因“校园贷”出问题的案件就有13起,涉及大学生500余人,涉案金额超千万元。互联网金融业内人士指出,贷款平台应加强风险把控;也有心理学家认为,贷款消费理念已蔓延进高校,涉世未深的大学生难以防范风险,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乱象之下,校园贷成为众矢之的。有人提出要加强对校园贷的监管,这是一种比较务实的态度,也有不少人认为,干脆一刀切地取缔校园贷,这就有点因噎废食的意味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出了问题首先要去解决问题,过于简单粗暴则有懒政之嫌。

笔者始终坚持这样的观点:校园贷并无原罪。基于学业、课外培训以及在校创业等原因,他们确有资金上的需求,而校园贷小额、便捷的特点,恰好迎合了这个潜在的市场。如果规范运营,校园贷的风险完全是可控的。

现在的问题,一是少数大学生缺乏自控能力,比如媒体广泛报道的大学生郑德跳楼事件,就是因为这名同学迷恋赌球,利用28名同学的身份信息借贷近60万元,最终无力偿还而自杀,这和校园贷有多大的关系?刀能杀人,但责任不在刀,而在持刀的人。二是利用校园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典型的操作手法是:先成立一家皮包公司,承诺对大学生提供免费培训,约定大学生先向某指定网站贷款,再由公司分期还给学生。然而当学生贷款后,公司便宣布破产,学生只能被迫还贷。这种伎俩虽然拙劣,却很容易使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上当。说白了,这就是一种换了马甲的金融诈骗,“校园贷”不过是拿来掩人耳目的道具而已。

由此,对于“校园贷”问题,既要加强监管,更要精准打击,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遏制校园贷乱象的蔓延,并保障其健康、良性的成长。前者而言,重点是提高借贷门槛,尤其是强化借贷平台的审核力度,严防冒名借贷问题。校园贷从2014年开始兴起,在经过初期的野蛮发展之后,现在有必要从一味地扩大市场,向提高信贷质量、控制业务风险的方向转型。后者而言,必须及时补上监管漏洞,严格区分合法借贷与金融诈骗,对某些打着校园贷的幌子给大学生“挖坑”的借贷平台,该取缔要取缔,该重罚要重罚,不能手软。此外,仍需重申的是,大学生也要不断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同时少些虚荣心。(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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