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方案剑指互联网金融乱象
本报见习记者 王少华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行业给经济社会生活带来全新体验和极大方便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隐患和问题。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基本上处于“野蛮生长”阶段,披着“互联网金融”外衣非法集资,经营不善“跑路”,利用监管漏洞获利等风险频现,成为恶性经济案件的重灾区。国家早在今年4月份就已经启动专项整治工作,而10月13号正式出台的互联网专项整治方案,则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进入规范化时代。
偏离轨道,乱象丛生
随着阿里巴巴的成功崛起,互联网金融公司如同一夜春雨后盛开的野花,攸忽而至又漫山遍野。卖电器的、卖建材的、房地产开发的、拍电影的、搞零售物流的等等,不论行业与金融沾不沾边,都真刀真枪地借着网络玩起了互联网金融。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的路线渐渐偏离了原来的轨道。
非法集资、首付贷、过度包装、庞氏骗局、众筹买房收取租金、山寨平台、高利贷、网络洗钱、信息披露混乱等互联网金融乱象丛生,网民一不小心就会坠入陷阱。
互联网金融本身是“高大上”的行业,却滋生出群魔与众神狂欢的景象,作为互联网金融主要形式之一的P2P 网贷本是满足民间投资与借贷的主要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但易租宝、中晋等非法平台的违规操作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还引发了社会舆论对P2P 网贷的抵制,P2P 网贷在公众心目中信任流失,正规平台的运营成本也不断提高。
专项整治,斩断违规触手
10月13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随后,一行三会根据监管分工出台了细分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覆盖了支付、资管、P2P、 互联网保险和股权众筹、互联网资产管理及跨界金融、互联网金融广告等六个方面。
作为互联网金融乱象的重灾区,P2P 网络借贷更是重点整治领域,方案指出要落实网络借贷机构信息中介定位,禁止网络借贷机构突破信息中介职能定位开展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活动。
方案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在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情况下,不得利用P2P 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这是对年初链家等房地产中介平台涉足首付贷等金融业务的一个回应。
随着楼市日益红火,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中介瞄准了垫付首付赚取利息的业务,却没有取得相应的金融资质,导致这些企业出现涉嫌自融、自担保、搞资金池等行为。而后果是,购房者门槛降低而还款压力大增,一旦房产价值下降,就有可能将风险传递给金融机构。
而校园贷作为此次整治的重点之一,方案指出将对其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处置,对涉嫌暴力催收、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违规机构采取暂停校园网贷业务,整改存量业务,加强对借款人的资格审核、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等措施,依法打击有关校园网贷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风险扩散蔓延,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对于互联网广告,工商总局在方案出台后发文,提出加强互联网金融广告监测,抓紧制定准入清单,严厉查处虚假违法金融广告或类金融广告,并划出了九条禁止行为。
曾经在互联网理财平台作为广告的“保本保息”口号,在方案中被划为“九条红线”之一。此外,互联网金融公司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当作推荐、证明的宣传手段也将被禁止。
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整治中,在监管方面不仅仅会重点监控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网站、财经金融类网站、房地产类网站等常规网站,包括P2P 平台、股权众筹平台、网络基金等平台,甚至金融企业自设网站所发布广告也将被纳入整治范围。
规范监管,净化金融环境
互联网金融的过度或非法创新,成为一些人非法牟利的工具。创新不是钻监管的空子、不是欺诈投资者。如果不能在商业模式和科技方面创新就是耍流氓。金融是个杠杆行业,玩金融就是拿别人的钱去放贷或投资。赚了大钱是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亏了钱都得让老百姓去埋单。所以,金融监管是必须的。
放眼全球,基本上没有一个不受约束的金融监管国家。没有明晰的规则与底线,任凭金融野蛮生长,到最后往往一地鸡毛,对老百姓、对社会、对整个国家都不利。
其实,专项整治工作已于2016年4月开始,计划到2017年3月底前完成。而这些半年前就已执行的政策,于10月13日密集公布于世,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进入新高潮。可以预见,一场史无前例的专项整治将在这个行业展开,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大门正在被关上,想要全身而退也不太可能,一切都要等这项持续一年的专项整治活动结束之后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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