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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围攻派出所两传销分子获刑时间: 6月17日地点:杏林派出所人物:二十余名传销人员

安徽商报 2016-10-22 00:00 大字

[摘要]时间: 6月17日地点:杏林派出所人物:二十余名传销人员

本报讯(王鹏 郭芳兵 张剑)江西小伙余某结婚一个月,就来到合肥加入了传销组织,在面对打击传销工作人员的劝离时,他却和其他“小伙伴”冲进派出所,打伤民警。近日,身陷传销组织的两名江西小伙,因犯妨害公务罪在庐阳区法院获刑。

余某和张某都是江西人,20岁出头,来到合肥加入传销组织。余某今年5月举办婚礼,如今妻子怀孕四个月。

6月17日上午,庐阳区杏林街道打传办工作人员,来到北二环路与嘉山路交口大富绿洲小区内一处居所,开展打击传销活动,要求居住在此处的传销人员离开,并更换房屋门锁。当日15时许,该传销团队的传销人员秦某等四人(均另案处理)与张某、余某等二十余名传销人员先后至杏林街道打传办“讨要说法”,与“打传办”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街道工作人员报警后,杏林派出所民警出警至现场,将秦某等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因见秦某等人被派出所民警带至值班室内,其他传销人员通过电话联络,聚集到派出所“讨公道”。之后,张某、余某等二十余名传销人员至派出所,不顾民警阻挠,强行冲击派出所。双方在推搡过程中,张某将派出所驾驶员、协警孟某摔倒在地,余某则将民警张警官摔倒在地,致张警官左肘部受伤。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增援民警赶至现场,将张某、余某等人控制,后移交给庐阳分局责任区刑警三队处理。归案后,张某、余某如实交代了罪行。

庐阳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余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系共同犯罪。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余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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