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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车险那点事儿(下)

北海日报 2016-09-21 00:00 大字

未及时报案或几次小额事故合并报案,是否会影响保险理赔?

案例:李小姐刚拿了驾照买了新车,路上经常发生些小刮小碰,听说商车费改之后保费会根据出险次数浮动,李小姐就决定对于小事故采取不报案或合并报案的方式处理,希望减少出险次数防止下一年保费上涨,但合并报案的案件保险公司并没有全额赔付她的损失,这让李小姐很不理解。黄先生也碰到了类似的问题,他开车出了小事故,原本以为金额不大自己掏钱修修就好,就跟三者私了,也没向保险公司报案。到了修理厂才发现要更换好几个零配件,维修费不少,这才又向保险公司报案,但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对一定比例的损失不予理赔。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呢?

提示:一般来说,发生保险事故后,车主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理赔请求,告知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他相关情况,这有利于保险公司认定事故责任,核定事故损失。如果不及时报案或者几个事故合并报案,保险公司不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勘,可能会影响对事故性质、原因、损失情况的确定,这虽然不影响保险公司承担理赔的责任,但根据保险条款约定,保险公司在定损时会根据事故性质按一定比例进行免赔。因此,如果发生李小姐这类的单方事故,实行20%的免赔率,如果发生黄先生这类双方事故又找不到应负赔偿责任的第三方时,则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理赔时只赔付全部损失金额的80%或70%。当然,车主可以通过附加购买“不计免赔险”来规避免赔损失。

假如出险后,对方不配合理赔该怎么办?

案例:赵女士下班开车回家的路上,被张先生的车追尾了,两个人按照交警部门快速处理的规定签署了快速处理协议书,并约定第二天到定损点定损,可是第二天张先生并没有出现,电话也不打通,赵女士这下傻了眼,她只知道张先生的车是在A保险公司投保的,而自己是在B保险公司投保的,现在找不到人,这该怎么办呢?

提示:在这种情况下,赵女士有两种解决的方法:第一种是直接向张先生投保的A公司提出索赔,A公司根据事故责任进行理赔,但这个过程仍然需要张先生的配合;第二种是直接向她自己投保的B公司索赔,B公司赔付后再向张先生投保的A公司进行追偿,即代位求偿索赔方式。

在发生车损的情况下,怎样才能提出代位求偿呢?根据相关的规定,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必须投保了车损险,而且发生的事故损失在车损险的责任范围内;二是事故责任明确,责任对方没有赔偿,申请人也没有放弃向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三是应当由申请人主动向保险公司申请才能启动,保险公司不能自主启动这种赔偿方式。

(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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