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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不能散!——钦北区法院法官调解故事

北部湾晨报 2016-09-14 00:00 大字

晨报记者莫正阳通讯员谢常清

前几天,我依然像往常一样走进审判庭准备开庭。又是一件离婚案。看着案卷,我心里又纠结起来。并不是因为案件审理需要解决婚姻、子女、财产等繁琐问题,而是,我生怕又一个家庭就这样解散了。“阿姨,给你”。一个小女孩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不想让爸爸妈妈离婚,我只想有个家……我很羡慕我身边的朋友和同学们,他们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我不求活得比任何人好,我只求有个家,既有爸爸又有妈妈的家。”

于是,我把他们从审判庭带到法院的家事调解室。经进一步了解,原来这个家事是这样:2003年,大山与小燕在广东打工认识、恋爱,2005年,他们走进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青青。那时,大山与小燕都在工厂里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收入虽不高但也可以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就这样,他们平淡而幸福地过了10年。

2013年,小燕不满足这种安静得没有一点波澜的生活,于是决定创业,从事药品直销工作。但她的想法得不到大山的支持。由于业务性质,小燕经常要到不同城市工作。在2013年至2015年的这三年里,大山和小燕只是偶尔小聚几天,又匆匆别离。渐渐地,大山感受不到家的温暖,双方为此经常在电话里吵架。而小燕继续辗转在不同城市之间。此时,大山父母又催着儿子再要一个小孩,本来对妻子就充满怨言的大山,直接向法院起诉,希望结束这段婚姻。

在询问小燕对自己婚姻的看法时,她表示,自己在追求事业时确实忽略了照顾家庭,希望能得到丈夫的理解,为了孩子,为了家,不同意与丈夫离婚。小燕同时很辛酸地说道,自己拼命赚钱的原因也是因为近来母亲不幸患了癌症,需要大笔的治疗费用,再加上业务忙,这几年没有与丈夫好好地沟通、交流,才导致矛盾越积越深。

在了解事情原委后,我更加坚定了刚才的想法:这个家,不能散。我向他们普及婚姻家庭的一些法律法规,同时结合人情世故分析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是与非,引导他们应该以相互尊重、包容、理解、爱护的方式经营婚姻家庭,为孩子提供一个温馨的家,为父母安心度过祥和的晚年。

最后,小燕当场写下承诺书,承诺以后在忙于工作的同时,抽出时间兼顾家庭,尽力做好一个妻子应尽的责任,共同经营美好家庭。大山也当场表示,双方一起找出导致情感裂痕的问题,修复裂痕,自己愿与妻子共同负起家庭的重担,希望共同营造一个温暖的家,重圆美好。

终于,这个家,没有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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