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视频引发争执 男子故意伤害获刑
本报讯(记者李琴琴通讯员李世良)微信在给人们的交流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也给一些人的生活造成了困扰甚至是巨大的损失。近日,记者获悉,平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因微信聊天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据悉,今年3月25日21时许,被告人徐某因李某某通过微信给自己的妻子王某某发视频引起不满,遂携带匕首、拉上其妻王某某到李某某家质问。因李某某未在家,徐某让李某某妻子电话联系并与李某某在电话中争吵,后将李某某家的烟灰缸、电视屏砸坏后离开现场。次日1时许,被告人徐某再次携带匕首来到李某某家中,破门进入李某某家厨房,与李某某发生争执,徐某用携带的匕首刺李某某时,被李某某母亲刘某抱住。李某某上前帮助其母亲时,被徐某用刀刺伤左侧耳垂及下颚部,刘某在拒拦的过程中被徐某用刀划伤左手。徐某在得知李某某的妻子已打电话报案后,在现场等待。经诊断,刘某左拇指不全离断伤,左拇指血管神经肌腱损伤,左拇指指间关节囊损伤,左拇指近节指骨骨折,左背部开放性外伤。经鉴定,伤者刘某左手拇指损伤构成轻伤一级,背部损伤构成轻微伤。李某某面部损伤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徐某赔偿被害人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5000元,并取得刘某的谅解。
平川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徐某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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