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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温情感动被执行人 追回部分执行款

咸阳日报 2016-09-09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登)2015年,胡某在槐某、许某的工地上干活时受伤,因为赔偿的事情几人闹到了法院。同年7月,经法院二审判决槐某、许某应给予胡某40万元赔偿金。案件执行却遇到难题,通过半年时间,在永寿法院法官温情感召下,终于追回部分执行款。

案件二审判决后,2015年12月,胡某向永寿法院申请执行案件款,接到申请后,永寿法院迅速将此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但因槐某、许某没能在规定时间内拿出赔偿金,法院依法对两人的账户进行冻结,没想到,冻结账户中也没有可以执行的钱,此事便搁置了下来,但胡某案件的执行法官樊晖远一直没有忘记帮胡某追回执行款的事情。

因为被执行人执行账户中没有钱,胡某的赔偿金也就一直没要回来。今年9月初,胡某开着自家的三轮摩托车外出办事时,不小心与田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胡某和田某两人都受了伤,经交警查看,先让其回家各自看病,再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的事情。

事故中胡某手腕受伤严重,这场车祸使胡某原本拮据的生活陷入困境。永寿法院执行局樊晖远法官得知此事后,来到医院看望胡某的伤势,樊晖远了解胡某的家庭情况,便拿出3000元为胡某垫付了医疗费。看着执行法官拿工资为自己垫付医疗费,胡某执意为樊晖远写了3000元的条据,承诺待案件执行款追回时一定还给樊晖远。

帮胡某垫付了医疗费,樊晖远及时联系被执行人槐某、许某,做起了两人的思想工作。经了解得知,这半年多的时间里,槐某和许某工地上资金周转不开,没有多余的钱给胡某赔偿,两人表示,现在不管胡某生活多窘迫,他们也没有多余的钱给胡某赔偿金,希望胡某再等等。

在调解时,槐某和许某在樊晖远的办公桌上看到了胡某写给樊晖远的3000元条据,了解条据由来后,两人都被感动了,看到执行法官帮助申请人,他们认为就算借钱也要先给胡某一部分执行款,帮他渡过难关。随后,槐某和许某遵守承诺,将20万元执行款送到永寿法院,并承诺剩余的执行款在工地资金周转良好的情况下尽快给胡某。(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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