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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变超市 社保卡变购物卡

宣城日报 2016-09-19 00:00 大字

最近一段时间,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药店现在办得越来越像超市,除了卖药还卖各种补品、日化用品甚至大米、食用油等,而市民手中的社保卡也摇身一变成了购物卡。药店经营得像超市,这事儿合不合规矩?市民怎么看?9月13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

药店“兼职”卖日用品

13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元宝街附近的数家药店。记者在药店内看到除了药品销售区,药店里还摆放着各种牌子的牛奶、酸奶、蜂蜜、洗发水、红枣、牙刷、脚盆等食品和一些生活用品。当记者询问这些日常用品是否可以刷社保卡时,工作人员回答不仅可以,而且需要什么药店没有的商品,可以进行登记,需要的人多了,药店会及时进货。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市区多家大、中、小型药店,大多数药店除货架上的药品外,几乎店内都能看到种类繁多的食品和生活用品。

市区西林小区一家药店老板林海生告诉记者,现在每个小区都有好几个药店,竞争压力大,并且在实行药品零差价后,药品的经营利润直线下降。所以众多药店才把眼光投向多元化经营,既能方便客人的日常购买需求,也能为药店多赚点人气,同时日用品的利润能补贴到药店生意上去。

采访时,记者发现很多药店如今还和超市一样,设置了会员日,甚至打起了消费达一定数额后,可以获得礼品的广告。市区柏庄附近一家药店的工作人员坦言,这样类似超市的促销模式,也是为了让市民长期能定点消费,让传统的药店经营多一些销售门路。

市民对此褒贬不一

药店多样化经营,到底好不好?市民对此态度不一。

市民李亚婷告诉记者,药店多样化经营在国外十分普遍。“国外的药店除了经营药品外,柴米油盐酱醋茶一应俱全,跟大型超市并没有什么区别。”她认为,这种方式,尤其是对小区周边没有超市的居民来说,更是方便生活的大好事。

不少市民也表示,社保卡里的钱不能提取现金,余额很多,却无法用于日常消费。但现在拿着卡,就能刷到牛奶等生活用品,既节约手里的钱,还能让卡里的钱流转起来,对于市民和药店主来说是双赢的局面。并且药店作为经营场所,卖什么不卖什么,市民愿意买什么,都属于市场行为,只要药店卖的东西安全符合相关规定就行。

“看到药店卖食品、卖日用品,第一感觉这个药店一点也不专业。”采访中,一些市民也提出了不一样见解,他们觉得药品不同与一般商品,药店种类太杂,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务正业的印象。

一些老年人也对药店变成超市的做法,持保留态度。在他们眼里,社保卡里的钱都是生病时候的“救命钱”,随意透支“救命钱”就是对自身健康保障意识的淡漠,这笔钱应该认真对待,真正到生病或者买药时才能使用。

药店能否多样经营

药店除了经营药品,能否再售卖其他产品?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一般销售的中药饮片、中成药、抗生素制剂、生化制品、生物制品等药品需要药监部门批准并发许可证,如果药店还要兼售食品则须办理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如果销售日用品则还需要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总体来说,现在药房可申请的经营范围更广泛了,国家也放宽了相应的政策,只要药店出售的产品在其所申报的经营范围之内,就是合法的。“但如果药店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核准日用百货销售,一经查实,我们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给予经济处罚。”

据了解,社保卡中医保是国家设定用于医疗消费的个人专用账户,应该专卡专用,用医保卡套现或买生活用品是不允许的。根据规定,凡允许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规定以外商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将一律取消其定点资格。

医保卡,是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一环,里面的钱具有“专款专用”性质,不仅有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用,还有政府和单位统筹划拨的费用,被百姓称之为“救命卡”。然而,如果这张本应仅用于支付医药医疗费用的医保卡,摇身一变成为“购物卡”,这不仅会导致医保金的流失,还会给医保体系埋下隐患,最终伤害的是老百姓自己。所以,有关部门应强化执法力度,规范医药买卖市场,斩断医保卡变购物卡的利益链,从源头上破除医保卡乱象的蔓延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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