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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亲·松谷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的需要,现要求对水东镇祁梅村上何组胡村沟所属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项目所在地祁梅村上何组胡村沟涉及坟墓迁移的400亩土地范围内。
二、迁坟补偿标准
水泥结构双棺及以上800元/棺,水泥结构单棺、土坟结构双棺及以上600元/棺,土坟结构单棺400元/棺。
三、迁坟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各墓主到祁梅村委会进行登记,登记后本月30日内应对坟墓进行迁移。如既不登记又不迁移的,一律视无主坟进行处理。
四、联系人:
秦 俊 13905633971
何勳康 13705638554
特此公告
宣州区水东镇人民政府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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