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家网店老板遇陷阱网络科技公司两负责人被逮捕
[摘要]网络科技公司两负责人被逮捕
本报讯 以提高网店人气为幌,骗取网店店主加盟并收取押金;待收取押金后,便将网店店主拉黑。这一手段,竟欺骗了70余名店主上当。 9月1日,记者从六安获悉,这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网络诈骗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某、葛某,因涉嫌诈骗罪经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被批准逮捕。
今年27岁的李某是云南省昆明市人,李某经营的淘宝网店主要销售女装、鞋子等,但生意并不红火。今年5月的一天,李某在微信上看到一则网店代运营广告,可以帮助客户提高网店的信誉度和客户访问量等。通过微信,李某与发布广告的淘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公司业务员刘某进一步向李某宣传了自己公司在网店宣传、推广方面的能力,急于提高网店人气的李某很是心动。后李某通过电子合同方式,与该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为享受不同级别的推广待遇,李某先后向该公司支付押金2980元、1.6万元、 2万元。可是,支付所谓的押金后不久,这家网络公司的工作人员便失去了联系。李某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查,淘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由27岁的安庆籍男子陈某于2015年底在六安市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后,陈某雇佣葛某等人为公司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招募业务员并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事实上就是该公司制定的诈骗套路。首先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该公司业务广告,接到受害人的咨询后,业务员按照公司规定的套路,谎称公司有自己的货源加工厂以及很强的宣传推广能力,以此诱骗受害人加盟,骗取加盟押金。受害人支付押金后,业务员通过刷单让受害人先尝到甜头,后再不断要求受害人加盟更高级别的套餐。在受害人缴纳一定的押金后,便将其拉黑。事实上,陈某所经营的这家公司既没有多年网店代运营经验,更没有自己的加工厂以及所宣称的推广能力。
为打击网络诈骗,公安部与电商合作,在掌握一定案件线索后,通过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可以更快捷地找到其他受害者。该案被省公安厅挂牌督办后,六安公安机关通过数据监测分析平台发现,像李某这样被淘胜网络公司所骗的受害人多达70余人,被骗金额85万余元。
(刘苍生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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