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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是否已经用了“洪荒之力”?

来宾日报 2016-08-11 00:00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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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审计署公告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近日,全国多地政府也披露了关于2015年保障性住房的审计结果。多地审计结果暴露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三大问题:十几万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数以百亿元建设资金被闲置,数以万计的人员骗取保障房资格。

保障房保障了谁?

审计部门再次发威,所审计出的问题尽管属于“老大难”,但涉及保障房之多、建设资金之庞大、问题之严重,还是让人感到错愕。如果安居钱长时间躺在账上睡觉、保障房一直唱着“空城计”,那么,住房困难群体又该如何实现安居梦?

保障房保障了谁?多年来坊间追问不休。其实,这话有两层含义:一是,一些地方的保障房建得过于偏远,加之配套设施不全,导致无人愿意入住,于是只能空置;二是保障房位置绝佳,配套齐全,但却被鸠占鹊巢,以至于出现开宝马住保障房等怪状。无论哪种情况,都背离了保障房制度的设计初衷,令人愤恨不已。

保障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城市中一大批收入较低群体的居住质量、生活水平。尤其是在有些大中城市,高房价明显影响到了低收入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和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应运而生的保障房,关系到市民幸福指数和城市竞争力指数。国家财政为此投入大量资金,地方也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耗费巨大、关系重大的保障房工程,却被多种乱象搅局,既稀释了惠民政策的暖意,也会引起广大市民群众的不满。审计署揭开的保障房三大问题背后,都闪动着“人祸”的魅影。

保障房建设考验地方政府责任心

房价之所以高企,很大程度上与地方政府推行的“土地财政”有关。如果不是房价上涨过快,普通居民能买得起住房,低收入阶层能租得起房屋,也就没必要大张旗鼓地建设保障房。

十几万套已建成的保障房,因为配套设施滞后等方面的原因不能及时交付使用,看起来只是交付速度快慢的问题,实则反映了政府责任心的强弱。假如建设的不是保障房,而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办公大楼,还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吗?同时,配套基础设施滞后,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保障房建设的地点可能比较偏、施工条件比较差,需要建设的配套设施任务比较重、投入比较多,使得政府的财力跟不上。

一直以来,对于保障房建设,有关方面都只是考核各地保障房的建设数量,如开工率、竣工率。由于保障房建设考核只“以数量论英雄”,部分地方政府也就只追求完成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数量,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到偏远地区,不管附近基础设施是否配套,入住居民工作、生活是否方便。有些地方政府也因此而放松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监管,导致还有部分保障性住房因为建设质量存在问题无法入住,出现空置现象。

保障房建设需要精细化管理

面对此情此景,有关方面可以也有必要改革保障房建设考核方式,如除了考核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之外,还一并考核保障性住房的入住率,对那些因为保障性住房位置偏僻、基础设施不配套,导致入住率低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实施问责,以倒逼各地政府及其官员尽可能就近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在更大程度上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难题,促进国家实行保障房制度的初衷得到更好的实现。

调查发现,一些地方的管理部门对于保障房建设,主要把精力集中在要钱、建房上,疏于后续管理,甚至当“甩手掌柜”,导致骗房、骗补事件时有发生。其实,保障性住房是一项系统工程,建好还需管好。这就需要精细化管理,明确谁建设、谁负责、谁监管的问责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安居房”成为一些地方干部的“面子房”和少数违规者的“福利房”。

为了更好地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除了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之外,还要把重点转向如何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方面,把保障房建设与地方政府党政领导的奖惩任用结合起来,凡是没按目标完成的地区,不仅要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对党政官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任用也要作为考察指标之一。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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