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如何配合用药治疗?
对已经发展成为重性精神病(如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的患者,依靠心理治疗、认知行为治疗往往已不能使之缓解,此时药物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发作期重性精神病患者由于其疾病性质,自己已很难做到正确服药,必须由家人协助完成。
1.发作期患者一般都不承认自己有病(医学上称为“无自知力”),大多数不愿意服药。对此,家属可找患者最信任的人来耐心劝说,劝说时注意不要说“你有精神病应服药”之类的话。有些患者不听劝说,拒服一切药物,这时可把无味的(如利培酮、氯氮平、氟哌定醇等)药搅拌在饭菜里。但是,这一方法不宜用于有“被害妄想”症状的患者,因为这样做一旦被患者发现,则会使其更加怀疑有人在饭菜里“放毒”而不肯进食。若以上办法均无法让患者把药物服下时,则应请医生把药物改为肌注或静脉注射。急性症状得到控制后,患者一般就肯服药了。
2.恢复期要不断加强患者对坚持服药重要性的认识。一般来说,患者病情稳定后要坚持服药2-3年。很多患者出院后往往服一段时间的药就自行停药,其原因就是认为自己的病已经好了,正所谓“好了伤疤忘了痛”。也有患者家属因为对坚持服药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擅自同意患者停药,有的家属甚至反对患者继续服药,怕患者服抗精神病药多了脑子会变呆,把身体也吃坏了。其实,这些担心是不必要的,恢复期药量往往只有急性治疗期的1/3-1/2,只要能定期监测各项身体指标,一般都问题不大。
3.有些患者因为服药后出现副作用而不愿服药,这时有必要予以解释:服药后出现的嗜睡、动作呆板、便秘、肥胖等是较轻微的副作用,不需治疗处理。如出现头颈歪斜、坐立不安、四肢颤抖等副作用,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或减少服药剂量后一般亦能缓解。在恢复期维持治疗期间,家属一定要带患者定期到门诊检查,以便于医生根据病情调整药物,使药物作用恰到好处,副作用也减少到最低限度,这样患者也乐于坚持服药。
4.一定要按医生嘱咐服药,不能自己随意增减或不规则服药。突然停药可以出现药物戒断反应,而停药后突然服药又会出现较大的副作用,而且容易发生意外。
5.要防止患者假服药,在给患者喂药时,应看着患者把药服下,方可离开。必要时还要检查患者的口腔(舌下或牙缝),以防止患者将药藏起,储积后一次服用而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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