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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警方破获特大网络诈骗案骗子QQ上冒充老总 一企业被骗126万

大江晚报 2016-08-23 00:00 大字

本报讯  8月22日,“8·2”特大网络诈骗专案组从广西押解7名嫌犯安全回芜,至此该案成功告破。警方提醒,今年以来,芜湖市陆续发生多起以企业单位财务人员为侵害对象,冒充企业老总利用QQ、微信指令转账实施诈骗的案件,市民们尤其是财务人员需要提防。

8月2日,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企业发生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冒充企业老总,将企业财务人员拉入一QQ群中,并以签订合同急需付款为由,要求财务人员向贵州一账户转账126万元。之后,财务人员转账后向老总反馈时,才发现自己被骗了,随即报警。

案件发生后,芜湖市警方高度重视,在市公安局领导的直接指挥下,立即成立了由开发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专案组。专案组成立后,围绕被骗资金的去向,迅速赶赴北京等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随着侦破工作的逐步深入,专案组确定此案为此类犯罪的重灾区广西南宁宾阳籍人员所为。8月10日,专案组派出工作组赶赴广西,开展进一步工作。在广西南宁警方的协助下,工作组通过大量细致深入的侦查工作,初步确定了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和大致藏身地点,经过进一步蹲点守候和情报研判,专案组掌握了嫌疑人准确的身份和住处。8月16日,南宁工作组集中收网,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抓获黄某、莫某某、马某某、马某等四人。之后,工作组连续作战,先后在南宁市、钦州市、宾阳县等地先后抓获嫌疑人李某某、马某某、龙某某。经初步审查,上述涉案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分析说,此类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诈骗团伙通过木马盗号等手段获取企业单位人员信息,后冒用公司高层的名义建立一个所谓的公司QQ群或微信群,将财务人员拉进群后,谎称以投资项目打保证金、交纳定金、支付合同货款等为由,指令财务人员将公司账户资金转移至指定账户(即诈骗账户)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芜湖市广大企业应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在开展业务资金往来时,不要通过QQ、微信等网络工具联系;企业单位的财务人员,面对企业领导QQ、微信或其它网络通讯媒介上提出的转账、汇款等要求,一定要通过电话或见面等方式与本人沟通,核实信息的真伪再行处理。图为嫌犯从广西被抓回芜湖。

记者 马正超 实习生 陈雪莉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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