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亚萍受聘法大兼职教授惹争议 称符合条件及程序旨在提升学校乒乓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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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授需符合四项条件
7日,中国政法大学作出了《关于聘任邓亚萍女士为学校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的相关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说明》中表示,学校聘任邓亚萍为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严格遵守了《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聘用兼职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授予名誉教授的暂行办法》(中政大发【2006】125号)中的相关规定。同时,中国政法大学还公布了该《办法》。
《办法》里有关受聘兼职教授应具备的条件,共有四条,一是品行端正,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是在本人从事的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四是身心健康,热心并能够参与我校的教学科研活动。
据邓亚萍公开简历显示,她5岁开始打乒乓球,15岁进入国家队,在14年的运动生涯中,共拿到18个世界冠军。邓亚萍获得的最高学历,是2008年从英国剑桥大学基督学院毕业,获得的土地经济学博士学位。职务方面,她目前任人民日报社副秘书长、欧美同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此前曾先后担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即刻搜索”总经理等职。
对于聘任对象,《办法》要求,兼职教授应“从我国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学术团体以及教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学者中聘任”。此外,记者发现,《办法》规定兼职教授聘期为1-3年。
公布聘任流程、任期等细节
对于聘任邓亚萍的流程,法大也给出了详细介绍。
记者发现整个聘任过程大概包括三个环节。首先,邓亚萍填写了《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申请表》;之后,经学校体育教学部学术委员会同意,体育教学部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了聘任报告;最后,学校鉴于邓亚萍符合《办法》中兼职教授的相应条件,经校人事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学校正式聘任邓亚萍女士为该校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
12月2日,中国政法大学一则校内新闻里透露,学校某次主题演讲之后举行了“邓亚萍受聘我校兼职教授仪式”。随后,多家媒体报道了邓亚萍获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一事,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有法大在校学生刊发公开信,质疑此次聘任的决策程序,多名法大在职教授亦在社交媒体发言对此表达不同意见。
对于聘任邓亚萍为兼职教授所引发的争议,7日中国政法大学给出最新回应,称邓亚萍被聘任为该校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聘期为3年,不收取任何报酬,聘任与审批程序符合规定。
邓亚萍
求学经历
1997年
清华大学外语系学习
2001年
在英国的诺丁汉大学,攻读中国当代研究专业研究生。这一年,在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及运动和环境委员会分别担任职务
2001年9月
在英国的诺丁汉大学,攻读中国当代研究专业研究生,这一年,她在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及运动和环境委员会分别担任职务
2002年12月
获得了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当代研究专业硕士学位
2003年
成为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的一名工作人员。获得硕士学位后,她又动身前往剑桥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8年
从英国剑桥大学基督学院毕业,获得土地经济学博士学位。
拥有18个世界冠军头衔的邓亚萍在学生舞台上也站上了新的高度。在剑桥大学近八百年的历史中,第一次有像邓亚萍这种重量级的世界顶尖运动员拿到博士学位。
邓亚萍获聘法大教授
公众争议与焦虑在哪?
法大来了个邓亚萍教授,这个消息在公共舆论里瞬间沸腾了,一方面是著名的乒乓球前奥运冠军,另一方面是“中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初看这则新闻所给公众的震撼可想而知,体育明星到了知名法学院校做教授,有资格吗,够条件吗?几轮讨论下来,这场风波里需要明确的一个关键信息,在于邓亚萍获聘兼职教授,是该校体育教学部的申请,邓获聘的是体育教学部的兼职教授(聘任仪式也在乒乓球训练馆举行),“其主要工作是支持学校高水平乒乓球运动队的建设发展”。但支持学校乒乓球运动发展,是做兼职教授,还是专职教练,选择前者究竟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大学也不妨向师生说个清楚。
一个前奥运冠军、体育运动员获聘的是体育教学部的兼职教授职务,这么听起来似乎要比之前“邓亚萍与法大教授”二者之间形成的反差要小一些。政法大学里也有非法学学科,邓亚萍这样一位体坛老将、标志性人物也不是完全没资格进去教点自己的老本行,只要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也经得起学校师生的质疑和追问。现在来看这则新闻所引发的公共讨论,可能有两个层面的焦点在同时进行,其一围绕对邓亚萍的评价展开,其二则是针对大学聘任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的乱象展开,两个话题交织在一起,构成了“邓亚萍获聘法大教授”话题的基本面。
兼职教授、客座教授、荣誉教授具体怎么聘请,当然是大学学术自治的范畴,但其决策程序、规范的公开透明却同样重要。起码目前看,有在校生通过公开信表达质疑,有实名认证的法大教授的社交平台发言,都对此次评聘活动表达了看法,有争议很正常,校方如何恰当地处理这次争议,其实也考验着一所大学本身的学术健康与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事实上,邓亚萍获聘法大教授所引发的讨论,更多还在于公众对国内大学大量聘请官员、明星、富豪做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做法的不满。究竟是学术标准,还是行政主导的功利标准?深究下去,问题的根源还在于大学学术的自治与决策权力,究竟是在教授手里,还是在行政官员手里?大量官员、明星进入大学头顶教授光环的同时,有不少在大学深耕多年的学者却成为“终身副教授”,二者的对比也难免让人产生学术沦丧的感慨。
为提高乒乓球队水平
针对学生及公众质疑一事,6日中午,法大即在其官方微博上回应,聘邓亚萍女士主要担任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聘任一事符合学校聘任条件和程序。
7日,法大又发布《关于聘任邓亚萍女士为学校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的相关说明》。在声明中,法大称“聘任邓亚萍女士为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严格遵守了《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聘用兼职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授予名誉教授的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首先由邓亚萍填写申请表,经学校体育教学部学术委员会同意,体育教学部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了聘任报告,鉴于其符合相应条件,经学校人事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正式聘任。
同时,法大强调,邓亚萍的聘期为3年,从2015年12月2日至2018年12月1日,聘期内,邓亚萍不收取任何报酬,除完成校内讲座的任务,还需要每学年无偿指导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训练两次。法大希望此举能“进一步提升学校乒乓球高水平运动队成绩”。
记者了解到,校方十分认可邓亚萍在体育事业上的成就。在2日举行的兼职教授受聘仪式上,石亚军对邓亚萍接受法大的聘请表示感谢,他认为邓亚萍在乒乓球上的成就使其堪称新时期为国增光的“民族英雄”。
聘请兼职教授高校
要求各不同
记者注意到,大学聘请名人任职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现象并不少见,而由此引发的争议也一直不断。
对高校来说,聘请这些名人,一方面有利于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又能够为在校学生开阔视野,可谓一举两得。因此,各校也出台了相关规定、聘用办法,引入兼职教授。
7日,法大即向记者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聘用兼职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授予名誉教授的暂行办法》。按照要求,受聘兼职教授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品行端正,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是在本人从事的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四是身心健康,热心并能够参与我校的教学科研活动。
而北京大学出台的《关于聘请兼职教授的规定》要求更严,“被聘请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深厚的专业功底,对北大相关学科的发展作出或可以作出重要贡献,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一般应具有教授职务”。还要求“聘请兼职教授须有两名本校教授或相当教授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须有院系学术委员会投票表决等。”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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