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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牟利的“驾照代扣分”也要管

攀枝花日报 2015-11-07 01:34 大字

新闻事实:11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对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行为进行了规制,代人受罚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介绍他人代替罚分并从中牟利,将吊销驾驶证并拘留。

交通违法记分可以买,助长了一些司机的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像冲红灯、违停等“小违章”无所谓,大不了“花钱买分”,让别人代过。没有酿成大错之前,小错或许只是钱的问题,一旦出现大错,就是命的问题。多少重大交通事故,出在驾驶员的一念之差,冲一个红灯,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就可能在前面等着。迄今为止,法律法规对于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行为这种突出的新问题尚无明确说法,处于无法可依状态,增加法律规定,可谓是形势所迫,顺势而为。

从“送审稿”的规定来看,该款规定属于行政处罚,其中“牟取经济利益”这一点是前提、是关键。也就是说,只有收了钱,驾照替人销分的行为才会被行政处罚,否则不在此列。这意味着,没有利益往来的亲戚朋友之间“代扣分”不适用这个条款。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口子”,它为“黄牛”而留,也为“亲亲相隐”而留。

最关键的是,亲戚朋友间驾照“代扣分”要不要管起来?除了金钱要素之外,亲戚朋友之间驾照代扣的记分,与从“黄牛”手上买来的记分,本质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弄虚作假的行为,都可能对交通秩序构成潜在威胁,都不符合实质正义要求,从严格交通执法、实现社会公平的高度,应该一视同仁,都管起来。凭什么自己违的章、闯的祸可以让亲戚朋友李代桃僵?万一因“亲亲相隐”、纵容违章而酿成大祸,亲戚朋友间“代扣分”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害人行为。当然,由于社会进入汽车时代,机动车保有量剧增,人与车之间也呈现多元关系,一人拥有多车现象越来越多,人车分离越来越严重,亲戚朋友间互通有无也很正常,管亲戚朋友“代扣分”有一定难度。但是,困难也要管起来。

防止驾照“代扣分”,要从技术手段入手,像自动拍摄违停一样,给出清晰影像,让违章者无可遁形。同时,疏浚权利救济通道,既防止“代扣”,也防止“误伤”,让真正的违章者付出代价。

——据《广州日报》 练洪洋/文

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道路安全清障,既是“法律一体化”需要,也是解决现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不足的现实需要。当前,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黄牛”的存在,严重损害了法律法规的权威,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对此进行立法规制势在必行。

送审稿规定了对卖分者和销分“黄牛”的处罚措施,对遏制罚分买卖必将起到一定的作用。可没有买就没有卖,如果不将花钱请“黄牛”销分的违法驾驶人纳入处罚的范畴,就不能体现“买卖同罚”的原则,也不利于从根本上遏制罚分买卖。

在有些人看来,能用钱摆平的都不是事,因而他们最怕的还是计分。可在记分处罚中,处罚依据往往来源电子监控拍摄到的交通违法车辆,现有条件还难以准确界定到具体的违法驾驶人,有些人便找到了法律缺口:借用他人驾照替自己扣分,或者通过花钱请人销分。销分“黄牛”之所以看中这块“商机”,甚至形成非法产业链,正是源于销分买方市场的存在。

而此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却失灵了。销分“黄牛”甚至明目张胆盘踞在车管所周围,公安机关只能从其他法律中找寻打击的依据。

立法遏制罚分买卖势在必行,既要对买卖双方的行为都定性为违法,更要明确买卖双方的违法责任提高其违法成本。销分“黄牛”表面销掉的是驾照分数,实际销掉的却是驾驶人对交通安全规则的敬畏,从而使有些人对记分处罚肆无忌惮,进而无视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成为潜在的“马路杀手”。同时,按照“买卖同罚”的原则,对花钱请人销分的车主,也要一并处罚,坚决遏制买方市场。只要驾驶人不再抱有花钱可销分的幻想,则交通法律法规自然会牢记于心且践于行。

——据《中国青年报》 许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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