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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暴动越狱案宣判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攀枝花日报 2015-11-14 20:16 大字

11月13日,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从右至左)在宣判现场。

11月13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盗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4年9月2日,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在杀死延寿县看守所一名值班民警后脱逃。李海伟、王大民、高玉伦分别于2014年9月3日、4日和11日被抓获归案。  (新华社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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