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规定要重罚康定出重拳整治城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张璟)笔者从刚刚结束的康定市市区交通整治会上了解到,从7月14日起,康定将对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随意变道、公共交通车辆违规上下客、任意拆除和变动隔离护栏等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据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为规范停车行为,确保城区道路通畅有序,这次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整治区域分为禁停区和半禁停区。禁停区为老城区下桥至将军桥沿河东路、沿河西路、西大街(炉城派出所→州医院)、光明路(康定宾馆→州政府)、向阳街(石油公司→将军桥)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半禁停区为新市前街(东关小学→东关路口)、西大街(州医院→北门体育场)为半禁停区,可在已划线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暂时停放。
据了解,此次重点对以下道路交通行为进行重拳整治:一是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并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且驾驶员不在现场或驾驶员在现场但拒不立即驶离等。二是机动车违反车辆号牌使用规定,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使用伪造和变造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酒后驾驶、闯禁行路、超员等。三是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穿插等候车辆;公交车、出租车、运营区间车不在规定站点停靠、随意停车揽客、违规上下乘客等。同时,还将对行人过路口时不走人行横道、违反交通信号、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进行处罚。
据了解,对各类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对违停车辆进行拖移、现场开罚单等形式进行顶格处罚,书面抄告相关单位,纪委、目标办约谈督查,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根据会议部署,凡康定市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违法违规的,由目标办下发督查通报并扣目标分,市纪委对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对乱停放的州级机关公车和驻军、武警部队军车,除拖移和媒体曝光外,还将对违法情况向主管单位进行书面抄告。同时,该市将通过电视台、手机报、新闻网和微信平台设立曝光台,每周对州县违规停放公务车辆、驻军军警车辆点名、亮号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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