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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托“组团忽悠”谁该反思

攀枝花日报 2015-07-08 02:26 大字

新闻事实:记者近日在北京西站暗访时发现,很多医托在这里“组团忽悠”来京就医的患者。他们自制车站工作证、身穿蓝色制服,组团形成连环骗局,骗外地来京就医者到一家名为“百德堂”的中医诊所就诊。据悉,每个被骗的患者消费1万元,医托就能拿走7000元。

医托并不是新鲜话题,新鲜的是常年盘踞在北京西站的医托竟多达60人,而且他们从外地患者“救命钱”中拿走的提成比例惊人。显然,医托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看病成本,也浪费了时间,甚至耽搁了病情,性质极为恶劣。

如今很多银行都在持续提醒公众警惕诈骗,这是有一定效果的。如果铁路部门在进京列车抵达北京之前,广播多次提醒旅客警惕医托,或者点明医托诈骗术,如果北京西站广播也持续提醒游客,医托的生存空间应该会越来越小。

卫生主管部门也要反思,医托为何如此猖獗。从大的方面说,如果优质医疗资源相对均衡,患者就没有必要扎堆到北京就医;从管理上讲,如果对小医院、小诊所强化日常监管,比如,检查药材或许就能发现问题——记者调查发现行骗诊所有类似夹杂着鞭炮屑的劣质药;再比如,对医生资质进行检查,所谓的“专家”“教授”就会露出马脚。

北大深圳医院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由于目前还没有法律对“医托”行为进行制约,抓到“医托”后,医院也主要是对他们进行教育;而派出所的民警也只能进行笔录,不能进行处罚。有关各方真的拿“医托”没有办法吗?非也。2008年,北京警方曾在大医院抓获多名医托,这些人均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

可见,打击医托不是不能,而是不为。当然,如果立法者明确把医托纳入刑法,惩罚、威慑的效果会更好。只有严厉打击、惩罚医托,才能保障社会底层群体的权益,希望公安、卫生、工商、铁路等部门“联合作战”,对各地车站、大医院“组团忽悠”患者的医托进行严厉打击。

——据《新华每日电讯》 冯海宁/文

医托的行骗手法并不高明,无非是扮演“老乡患者”现身说法去忽悠,或假扮医院的导医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误导。如果患者稍具常识并提高防范,这些漏洞百出的骗局极易被识破。若患者病急乱投医,又不了解多少实际信息,就很容易上当受骗。再加上很多患者不知道维权途径以及如何挽回损失,给医托行骗提供了条件。

客观而言,在对医托的打击上,北上广深等优质医疗资源集中的城市可谓不遗余力,也取得了不俗成效。比如,2014年上海破获了全国最大的医托案;北京一次收网行动就抓获犯罪嫌疑人113人,依法刑事拘留109人,行政拘留1人。然而,根深蒂固的医托行骗如同打不死的小强一样,仍顽固且源源不断地骗取患者的救命钱。

以火车站和名医院作为行骗的主战场,既说明医托现象的泛滥,又足见打击之缺乏张力。打击和惩治只是一个方面,只有提高患者的防骗能力,将上当受骗的机率降至较低点,增加行骗难度并加大惩处力度,“天下无骗”的梦想才会成为现实。

首先,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患者的识骗、防骗能力。医托的手法再高明也有其漏洞,如果患者只认准死理走寻常路,那么任由医托百般劝说也难以奏效。有关部门要让患者掌握医托的一些惯用伎俩,从思想上引起警觉并注意保护自己,进而知道维权的渠道和方式。为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培训教育的方式提高公众的防范力,从而为社会共治夯实基础。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制度内的正常流动。医托行骗的主要原因,还在于衔接不畅通造成的体制外循环。在国外,医托现象之所以较少,就在于其有完备的分级诊疗体系,患者要实现从低到高的逐步流转,就得受相应的程序性限制。曾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国内的分级诊疗应当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要实现医疗的跳级就必须有下级医疗机构的证明与推荐。比如,浙江所推行的分级诊疗试点,要求纳入试点的县(市、区)居民在看病就诊时,须首先到当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很显然,假若这一制度得到普及性落实,那么体外循环的医托就缺少了“用武之地”。  

——据《中国青年报》 唐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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