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读懂“立法禁啃老”背后的民生焦虑

攀枝花日报 2015-04-03 20:34 大字

□张涨

近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草案》提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明确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就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因此,立法禁止啃老听起来新奇,本质不过是对已有法条的进一步重申而已。

说白了,没有这一条文,父母与子女照样可以打官司,老年人照样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有了一条法规后,此前相关案例中遇到的执行难题,诸如取证难、老人是否出于自愿判定难等,也仍然难以消除。因此,禁止啃老固然蕴含了制度善意,但在操作性上很难乐观。不过,就因此认定这一立法行为毫无意义也不客观。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现代社会中我们也万万不能将法律视作万能钥匙。有的锁只能用感情一点点打开心结,用法来强力介入恐怕适得其反。比如此前已经入法的“常回家看看”,其教育意义就大于执行意义。往往法院判决子女必须回家看望老人,但有的就真的只是站在家门口“看一眼”而已,连门都不进;还有的每次回家都以吵架收尾,闹得不欢而散,情感隔阂不是少了而是多了。

从操作性上看,立法禁止啃老也许只是“看起来很美”罢了;从社会教育上看,立法也许能引来一些社会反思。但无论如何,啃老现象绝不会因为一纸法规而消失。降低生活成本、提高社会保障等更深层次的变革,或许比推进立法,更能缓解啃老背后的民生焦虑。

(据《广州日报》)

新闻推荐

拖欠稿酬 不给署名 无相应保障

影视圈流行的说法是,一个好剧本可以成就一名好导演。但在国内,除非已经混出头的编剧,其他人都是“小媳妇”。的确,每个行业都有金字塔结构存在:顶级编剧负责攒局,枪手负责写稿改稿,薪酬待遇有差...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