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杯具”国外如何应对
天降“杯具”究竟怎么办?我们不妨看看其他国家或地区是怎么做的。
在美国,故意高空抛物可能并不多见,不过美国明文规定,没尽到“注意义务”就要受罚。如果无法认定责任人,美国的方式或许值得我们借鉴:1960年,美国因补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所付出的赔偿费用,侵权责任赔偿仅占7.9%。个人责任保险提供的赔偿占36.5%,社会保险提供的补偿占18.1%,再加上其他诸如劳工损害,社会公共福利等的补偿,整个社会保障体制共承担了50.6%。另外,在美国的一些州社区设有类似意外事故基金,一旦发生高空坠物难确定责任人类似事件的时候,受害人可直接通过物业索要赔偿。
日本是一个高楼林立、人口密度极大的国家,禁止高空抛物的教育非常严格。日本人从小在家庭教育及学校教育中就强调严禁乱扔垃圾,人为高空抛物致人伤害或死亡的事件极少。日本民法规定,有关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玻璃等(非人为故意)落下致人伤害或死亡,建筑物的占有者对被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占有者对损害的发生采取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建筑物所有人应对被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新加坡法律对高空掷物行为予以明确法律认定,只要对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行为,都必须予以约束和管制。新加坡有关部门还专门制定了相关法规,高楼抛物肇事者不仅要坐牢、罚款,而且根据情节的轻重,新加坡国家建屋局还可按原来的售房价格或建屋局规定的价格强行收购肇事家庭的住宅。
在国外,关于高空坠物不止是有法律维护受害者利益,更有从教育、房屋设计等方面入手的,从根源上杜绝此类现象的措施,我们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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