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期总第期民声监督卓克基镇一村民来信反映卓克基景
(2014年第18期 总第142期)
民声·监督
卓克基镇一村民来信反映:
卓克基景区在2005年被列为全国一百个经典红色旅游景点之一,是阿坝州旅游的重要游客集散地和服务基地,同时也是四川省乃至全国红色旅游的重要景点和长征重要纪念地。2012年以来,马尔康县人民政府聚全县之力积极创建卓克基嘉绒藏族文化旅游区4A景区,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马尔康县政府也投入了3000余万元的资金对卓克基镇进行了重新规划,将镇政府、学校、卫生院等基层组织重新选址规划,在原镇政府所在地打造了红军纪念馆、卓克基镇商业中心。然而时隔一年,再次看到商业中心,让我非常伤心和失望。
卓克基商业中心建成后无人管理,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出入,地面铺设的石砖和射灯大都被碾压破坏,商业中心内垃圾随处可见,花台等一些公共设施破坏严重,特别是公共厕所,无人管理,大小便随地都是,厕所内冲水设施基本破损,污水横流,让游客如厕无处下脚。部分商住户对统一规划的外貌景观随意改建拆除,整个商业中心一片乱象。4A景区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创建,更多的还要依靠于后期的管理,用优质的软服务环境吸引游客、留住游客,如果仅仅致力于创建,而不注重管理,我们向什么要品牌,前期投资只能是对国家财产的浪费。我希望马尔康县政府能高度重视此事,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软环境,让游客进入马尔康城区的第一个大集镇能焕然一新。
回音壁
马尔康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来信收悉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卓克基镇党委、政府对群众反映的卓克基商业中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制定物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针对村民反映的卓克基商业中心车辆停放、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商业中心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卓克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认真梳理、分析、研究,起草了《卓克基镇商业中心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行物业管理的实施办法》,拟设立业主委员会进行物业管理。该《实施办法》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权利、义务,细化了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职责,待全体业主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届时,将逐步解决卓克基商业中心的后续管理问题。
2、加强基础设施维护,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五一”期间,卓克基镇党委、政府及时对卓克基商业中心受损的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为切实管理好、维护好商业中心基础设施,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力度,卓克基镇人民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将商业中心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纳入卓克基镇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责任到人。5月10日已完成商业中心的绿化美化工程。
3、强化服务设施管理,提升景区整体形象
为切实解决商业中心公共厕所污水横流、无人管理的问题,“五一”期间,卓克基镇党委、政府对公共厕所进行了清理,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目前问题已得到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督促卓克基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商业中心的业态建设,强化服务设施管理,提升卓克基4A景区整体形象。
编辑点评:
搭台与唱戏,孰重孰轻?如果说四A景区的创建,是国家为保护自然文化遗产,提升地方形象,促进经济腾飞的一项重大举措,那么后期相关部门的管理,地方百姓意识、认识、素养的整体提高,就更显重要了。前者是搭台,后者是唱戏。台子搭得再好,党和国家的支持力度再大,如果我们疏于管理,或者是地方百姓不懂珍惜,那么,不尽人意的结果必将出现。
金川县农村教师来信反映:
我们是金川县农村学校的老师,在今年4月聘任中高级教师中,金川县教育局为了照顾县城学校和局机关,占用了农村学校的中高级名额。本来这些地方中高级名额早已用完,就把农村学校的名额分到这些学校单位。他们的借口是:不论城乡名额是否用完,名额统一,按成绩分配。但这样肯定对农村教师不公平,县城学校名额早已用完,且拥有最好的生源和条件,农村学校的学生基本上是县城学校挑选剩下的后进生,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村教师和县城教师怎样“公平”竞争?这会使得拥有中级高级名额的农村学校教师上不了中高级,使得农村学校的教师在工作中严重受挫。
本来国家政策是公平的,把更多中高级名额分配给农村学校,但是金川县教育局的这种做法严重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望有关部门改变这种状况,给广大农村教师满意的答复。
回音壁
金川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来信收悉后,我县高度重视,庚即责成县教育局认真进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我县教师中、高级职称现状
截至目前,我县教育系统已评未聘副高17人(其中:中学副高11人、小学副高6人);中级138人(其中:中学一级43人、小学高级95人)。由于受学校编制和职称比例的限定,已评未聘中、高级教师人数多,主要集中在县城及城关附近的学校,其它农村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职称指标数基本上已聘完,已评未聘人数极少,矛盾不突出。全县中、高级职称空缺岗位数116个。其中:中学高级岗位数10个,中学中级岗位数25个;小学副高岗位数31个,小学中级岗位数50个。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坚持“以人为本、留有余地”的原则,按照全县空缺岗位数的三分之一岗位指标进行统筹,2014年我县教育系统统筹使用岗位指标数为:中学高级岗位数3个,中学中级岗位数8个;小学副高岗位数9个,小学中级岗位数16个,合计36个。
2、竞聘程序
我县教育局严格按照职称政策和工作程序组织职称竞聘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各校成立以学校领导、中层干部、负责职称工作的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职称评聘的组织实施,充分酝酿、讨论、研究和制定职称竞聘工作初步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个人申报。由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自愿在职评领导小组报名竞聘,并根据职评方案提供相应的真实的材料。三是资格审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竞聘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四是考核评分。按照职评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及时召开教职工会,由竞聘人员公开述职,进行民主测评,汇总后确定得分。五是公开公示。为确保竞岗聘任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对参与竞聘人员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六是聘任。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职称统筹分配指标确定聘任人员,办理聘任手续,落实相应的工资待遇。
3、来信反映相关事宜的答复
为更好地发挥聘任工作的激励作用,县教育局根据《阿坝州人社局关于同意在教育、卫生县乡两级统筹使用中高级岗位的通知》(阿州人发〔2012〕13号)和《金川县人社局关于同意教育局在县乡两级统筹使用中高级岗位的复函》(金人社函〔2014〕3号)等文件要求,在认真清理核实了全县各中小学已评未聘的中高级教师人数和全县中高级空缺岗位数的基础上,召集全县中小学校长召开了中、高级教师竞聘工作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开展了全县中小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工作,此次职称统筹工作主要是在已评未聘教师中聘任,因部分学校没有已评未聘人员,故此次竞聘工作中就没有统筹指标给予分配,目前该项工作已结束,对缓解职称压力、激励教师队伍合力起到了更好的作用。信中反映县教育局为了照顾县城学校和局机关占用了农村学校的中高级名额,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等问题,主要是由于县教育局对文件精神宣传不到位,造成部分教师对此项工作的误解。下一步,我县将责成县教育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对该项工作的知晓率。
民声·诉求
茂县凤仪镇吉鱼村村民罗某某等来信反映:
我们是茂县凤仪镇吉鱼村的村民,吉鱼村各山体多年来遭受严重破坏,究其原因:一是现村党支部书记等人带头垦山开矿多年;二是各方私人老板采矿多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山体滑坡、塌陷、裂口多处,更令老百姓随时生活在恐慌之中,特别是遇到余震和暴雨天气时,更加不安。但是如今中铁十二局却想在我们这里挖山取石,简直是置老百姓生死而不顾。
中铁十二局欲挖山取石之地处于吉鱼村岩头组核桃沟,且核桃沟沟窄、沟下有吉鱼电站,还有隧洞通过。如挖山取石,轻则影响人畜饮水、灌溉用水,灰尘污染水果蔬菜,直接影响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和各种经济来源;重则导致隧洞破裂、后果不堪设想(因全体村民都住在隧洞下方)。如果山体被破坏后遭遇泥石流,也将直接危害老百姓财产安全。望有关部门为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着想,阻止中铁十二局挖山取石。
吉鱼村全体村民联名(村干部除外),强烈呼吁人民政府以吉鱼村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主,阻止中铁十二局在吉鱼村岩头组核桃沟挖山取石。
回音壁
茂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来信收悉后,我县庚即责成县国土资源局、县铁建办、凤仪镇人民政府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中铁十二局挖山取石的情况
中铁十二局承担了成兰铁路我县境内第8标段建设任务,为满足成兰铁路建设砂石需求,支持成兰铁路建设,根据2012年11月20日成兰铁路(阿坝州段)建设协调会关于:“针对铁路建设用砂石问题,采取施工企业自采与县砂石公司相结合的方式,由成兰公司统一协调各参建施工单位按施工需求与地方政府对接实施划拨”的精神,中铁十二局向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了在凤仪镇吉鱼村核桃沟进行砂石采料的申请。
收到群众来信后,我县组织县铁建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凤仪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中铁十二局自选的砂石料场进行了实地勘查,并提出了具体意见:一是采石场需要经过专家现场论证。二是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并制定恢复方案。三是要保证桥梁、农房、公路等生产生活设施不受破坏,加强粉尘、噪音治理,做好废碴集中堆放,完善挡碴、排水措施,确保泄洪道畅通,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取料服务期满后,应对开采区及影响范围进行恢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并接受验收。
我县要求中铁十二局按上述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开采。目前,中铁十二局还未完善以上手续,所以暂未进行砂石开采。
2、关于村党支部书记等带头采矿问题
经调查核实,现任吉鱼村党支部书记杨某某未在县国土资源局办理过任何开采手续,也没有违法开采查处记录。为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县国土资源局对吉鱼沟内采矿企业下发了《关于停止采矿行为的通知》(茂国土停〔2013〕02号)文件,责令其立即在吉鱼村境内停止采矿行为,现在吉鱼村境内没有采矿行为发生。
下一步,我县将加大矿山资源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我县针对中铁十二局提出在吉鱼村的采料申请,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做好协调,同时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全力支持成兰铁路建设。
州环境保护局答复如下:
经核实了解,茂县凤仪镇吉鱼村核桃沟为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采石场,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茂县环保局对采石场进行了现场监察,要求其为人畜饮水专门铺设饮水管道,修理沉淀池,保证沉淀后达标排放,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做到所采石料应用尽用、不残留弃渣,不随意弃渣。5月10日,经进一步核实,该公司因相关手续不全,环保部门作出决定:1、停止一切采矿活动,限期补办相关手续(6月30日前);2、对前期的环境、生态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我局将对该采石场整改后情况进行督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汶川县绵虒镇羌锋村村民王某某来信反映:
我是汶川县绵虒镇羌锋村二组的村民,现在在外地工作。“5·12”汶川特大地震给家乡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但通过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及家乡人民的灾后自救,家乡逐步在朝好的方向发展。但是地震造成的饮水难问题却一直困扰着父老乡亲,每次回家看见家乡人民喝不到干净水就心痛,甚至遇到下雨大家都在接雨水喝。
水是生命的源泉,喝不到干净水给家乡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村上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意见不统一是导致饮水难及其他困难一直未得到解决的主要原因,弄成神仙打仗、凡人遭殃。每次水管出现问题只有村民自己去修,可每次修好后持续不到多久又坏了,不是水管爆了就是水管堵塞,引水设施极不完善。望“阿坝民声”栏目帮助呼吁解决羌锋村饮水难问题,现在全国上下都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家乡人民的实际困难望各级政府给予关心、关注。
回音壁
汶川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来信收悉后,我县高度重视,庚即安排绵虒镇党委、政府进行办理。
1、关于羌锋村安全饮用水的基本情况
羌锋村安全饮用水自“5·12”汶川特大地地震以来,每到雨季受地震次生灾害影响就会变得浑浊,管道时常堵塞和损坏,羌锋村“两委”会多次组织人员对受损的管道进行了维护并清理水池。2013年“7·10”泥石流发生后,羌锋村的安全饮用水再次受到严重损坏,由于资金不足,因“7·10”受损的沉淀池和蓄水池未能及时修复,村民只能在水源点临时取水。
2、关于反映羌锋村饮用水问题没人管的问题
“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在珠海援建帮助下,2009年羌锋村修建安全饮用水沉淀池及蓄水池、购买饮水管道及配件、挖埋饮水管道沟及回填等共花费资金539993.71元。该工程于2009年全面完成,保证了羌锋村村民的安全饮用水。
受“5·12”地震产生次生灾害的影响,又相继发生了“7·03”、“8·14”泥石流灾害,致使羌锋村安全饮用水再次受损,2011年至2012年,羌锋村“两委”对安全饮用水的水池进行了改建和管道维修。
2013年“7·10”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羌锋村的安全饮用水再次受到严重损坏,绵虒镇及羌锋村“两委”及时对安全饮用水进行了临时抢通。
目前,因国土地灾治理工程在该村取水点附近施工,待国土地灾治理工程完工后,经勘测设计后再实施安全饮水工程项目。计划在今年6月用省地税局帮扶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资金对沉淀池和蓄水池进行建设,保证羌锋村村民的安全饮用水。
民声·批评
理县杂谷脑镇日底村村民廖某某来信反映:
我是理县杂谷脑镇日底村白栈房组的村民,3月下旬,村上在未审批、未立项的情况下,强行征占我家房屋边上的土地修建机耕道,且未做任何补偿。我家屋后为坡地,受“5·12”汶川特大地震影响,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在修建机耕道后如遇暴雨天气更易造成洪水、泥石流等灾害,严重威胁我家4口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经多次找组织上商议,后签订协议规定离房2米外修路,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是紧挨着房屋修的)。为此,本人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所得的答复是只要在修路时未发现对现有住房造成损坏,就不会停工,也不会有任何补偿。
现借“阿坝民声”栏目反映此事,若以后因此事对我家的生命财产造成伤害该怎么办,请相关部门明确回复。
回音壁
理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来信收悉后,县人民政府庚即责成县信访局、县农业局、杂谷脑镇政府调查办理。
杂谷脑镇日底村白栈房组后坪有100余亩土地,涉及该村30户120余人,为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生产运输,村“两委”会和部分群众多次向杂谷脑镇反映,要求修建到后坪的1.8公里机耕道。
2013年底,经县财政、农业等部门实地踏勘后,同意以“一事一议”方式,在原有道路上进行改扩建,并迅速落实了项目资金。随后,村“两委”会庚即召开村民大会,决定工程由白栈房组实施,因在原道路上扩建,所占村民土地不多,对村民影响不大,得到大多数村民的支持,涉及土地的29户村民均签字同意修建机耕道,并承诺因修建工程中需占用土地的不进行补偿,但签字时,该组村民廖某某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会议。
经查,廖某某房后的坡地并非其个人承包地,而属村集体所有,所以不存在强行占地,我县已向廖某某作了答复,他本人已经同意答复意见。但随后,其又以修建道路影响房屋为由多次阻工,杂谷脑镇村干部已对廖某某进行了劝导,如今廖某某同意不再阻工。
联系电话:0837—2828996 2828998 联系手机:15378370008
电子邮箱:abms001@163.com
阿坝州已开通“阿坝广播电视网”(网址:http://www.abatv.com.cn/),干部群众可登录网站查看“阿坝民声”电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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