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拒绝媒体的听证会 是畏惧舆论监督

德阳日报 2014-05-09 01:49 大字

□江德斌

广西高速公路通行费拟涨价25%的消息引发社会热议,评论呈现一边倒现象,网民称高速公路收费涨价是“与民争利”。多家媒体记者获悉后,欲报名旁听于5月16日举行的价格调整听证会,被广西物价局拒绝。据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听证会规定只有8家媒体参加,除邀请的5家媒体外,另外三家是报名后随机选取的。(5月7日中国网)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不得拒绝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可见,广西物价局拒绝媒体参加听证会的做法,实则是违反了相关规定,也是畏惧舆论监督的体现。既然要召开听证会,就应光明正大接受媒体参加和报道,何必躲躲藏藏,对媒体挑三拣四,分明是心中有鬼。

高速公路通行费涨价幅度高达25%,显然涨价幅度太大,且涉及到全体民众的切身利益,属于重大民生价格调整,必须依法走公开听证会的程序,向参会者公开涨价理由和依据,并经表决通过方可。而这一涨价方案一经曝光,就引起网友的集体批责,认为其是在逆势而行,与中央清理高速公路乱收费、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相悖,明显有“与民争利”的嫌疑。而且在媒体对涨价方案报道后,相关部门也一直在回避质疑,现在又拒绝部分媒体参加听证会,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听证会本来是一项市民参与的民主决策,可以对重大民生价格做协商表决,将价格调整纳入规范化程序,避免政府部门一言堂。可近些年来,某些地方政府却利用开听证会的名义,搞各种不透明操作,甚至安插自己人做听证代表,将听证会变成了“涨价会”。走过场的听证会毫无意义,久而久之,民众也对听证会失去信任感,甚至于拒绝参与,部分地方出现听证会“零报名”的尴尬场景。

而媒体参与采访报道听证会,本是合乎规定的,也是媒体行使舆论监督权力的体现,政府部门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拒绝。显然,广西物价局对参会媒体予以限制,并拒绝部分媒体的行为,乃是在有意逃避舆论监督,试图通过筛选媒体而减少不利报道,以降低负面影响,而此种欲盖弥彰的做法,却适得其反。如今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传统媒体的优势虽有削弱,新媒体、自媒体等快速崛起,已经很难再像以前那样阻挡信息传播了。

因此,广西物价局拒绝媒体参与听证会的做法,需要依法予以纠正。同时,应主动接受媒体采访报道,不可回避信息公开。只有让市民充分了解调价内容和依据,才能实现更广泛的参与决策,让听证会发挥出有效功能。

新闻推荐

山东黄岛挡土墙倒塌 18人死亡3人受伤

新华社济南5月11日电(记者刘宝森张旭东)据青岛市委宣传部介绍,11日5时48分,山东省再生资源公司黄岛生产加工点因暴雨积水导致挡土墙倒塌,压倒职工居住板房,造成18人死亡,3人受伤。目前,现场搜救工作基本结束,事故原因...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