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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功臣”自杀为何搅动舆论

攀枝花日报 2014-04-10 05:12 大字

□徐明轩

4月8日,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在其官博中证实:本月4日晚,重庆渝中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周渝,被发现在渝中区一宾馆死亡,经现场勘查,周渝系自杀。渝中警方称:周渝患糖尿病多年,长期注射胰岛素并引发心脏病等多种并发症,近期又查出患有重度肝硬化,情绪低落,曾向同事流露出悲观厌世。

据报道,周渝曾任重庆希尔顿酒店董事长彭治民涉黑案专案组副组长,是打黑二等功荣立者。昔日“打黑功臣”的意外自杀,让人唏嘘,注定再次搅动起了重庆“打黑”的往事,引发了舆论种种的好奇。在薄熙来、王立军案尘埃落定多时之后,重庆方面能否借此机会,及时公布“打黑”案件遗留问题的处置进展,以缓解公众的信息焦虑呢?

在去年两会的重庆团开放日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曾承诺:对“打黑”案件“依法办理,对的就坚持,错的就纠正。总之都是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按程序处理”。

但让人遗憾的是,之后似乎就进入了尴尬的信息空窗期。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重庆方面并没有主动披露过“扫黑”的善后进程,让公众无从得知“打黑”中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哪些是冤案正在得到纠正,哪些是铁案,不会因相关官员的落马而发生案情翻转。

我们看到重庆在努力稳妥解决“打黑”的遗留问题。但正义能否以更公开的方式运行呢?需知道,司法的形式要件在于公开,在于正大光明,这是法律许诺给每个公民的。

周渝这位昔日“打黑功臣”的意外死亡,让很多人联系起了目前尚未明朗的“打黑”善后工作。政府的信息发布要直面民间关切,司法进展也应阳光公开,重庆市宜借这一突发事件,及时主动公布善后进展,澄清事实,宣示“打黑”善后是在法律框架之内开展,是经得起阳光曝晒的。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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