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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失落者的“回家”之路

攀枝花日报 2013-10-16 06:01 大字

曾因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后因双目失明提前释放。回家后,街坊邻居都很难遗忘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尽量疏远他。然而,西区大宝鼎街道烂泥箐社区9年如一日地关爱他,让他重拾生活的信心。

□霍微敬 本报记者 周越

“喂,请问郭书记在不在?”“老李啊,有啥子事?我就是。”“哦,好,好,好,你能不能帮我取下钱嘛?”“行,我马上就去。”2013年8月的一天,西区大宝鼎街道烂泥箐社区党支部书记郭研接到一个电话,几句交谈后,便急忙出门了。

打来电话的是社区双目失明的居民李保华。

“这是一个很特别的人。”10月9日,郭研与记者交谈时说。

李保华今年50岁,17岁时因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2003年8月,因双目失明提前释放。

释放后,因在狱中生活时间较长,缺乏社会生活经验,李保华与哥哥、嫂子等不能和睦相处。2005年2月,李保华自行搬到一个老乡的柴棚居住。没过多久,老乡也不愿让李保华居住,并找到社区居委会,强行要求其搬离。至此,李保华的生活衣食无来源、居住无定所。

尽管如此,当地群众依然不愿接纳李保华,普遍认为他是罪有应得。

经过几次折腾,李保华身心疲惫,感觉前路茫茫,失去了生的希望。

社区了解情况后,也倍感压力。但大宝鼎街道党工委、街办一致认为,刑释解教人员需要开始新的生活,无论怎样都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街道的支持给了我们极大的鼓励。”郭研说,烂泥箐社区为李保华申请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社区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到李保华,并与他聊天谈心,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重拾生活信心;社区也积极向上汇报,帮助李保华寻找住所。经过大宝鼎街道和相关单位协调,大宝鼎矿生活公司为李保华提供了一间中转房,社区负责其日常生活。

在生活中,社区工作人员帮李保华买菜、理发,还陪同他去医院看病,社区还依照政策向区民政局申请,对李保华的住所进行无障碍改造。

“我们用一件件小事传递着爱,用爱去感染他,让他深深感知到社会并没有抛弃他,他依然是我们的家人。”郭研介绍,李保华先后搬过3次家,虽然波折,但社区依然积极向街道及区民政局反映情况争取救助。

经过多方协调努力,2013年6月,李保华住进了河门口廉租房,居住之忧得以解决。同时,社区组织志愿者帮他搬家,清扫卫生。社区还用帮李保华代管最低生活保障金结余的1200元,为他购置了1台冰箱。

说起搬新家那天,李保华说当时他忍不住哭了,至今仍激动:“真诚地感谢党和政府,感谢社区所有工作人员,我真的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

如今,虽然李保华居住在河门口,所在街道、社区也对他及时进行帮助,但他总习惯有困难就给烂泥箐社区打电话,烂泥箐社区依然不遗余力,为他提供帮助,解决困难。

(文中李保华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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