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威胁民警
9月25日象山区人民法院
偷东西被抓现行,还敢持刀威胁民警,这样太横了吧!
40多岁的林某平时游手好闲,逮到机会就小偷小摸。
今年5月9日晚上9点多,林某和两名同伙溜到西城步行街寻找“机会”。发现一堆男女在一家小摊前挑选商品,林某趁人不备,偷偷拉开那名男子的腰包,将包里一个不锈钢名片夹当成钱包偷了出来。
林某作案时,正巧被一名民警当场发现,民警上前抓住林某的手。林某还要反抗,他先将手中的名片夹扔向被盗者,然后使劲要挣脱民警的控制。
正在这时,林某的两名同伙现身了,他们帮助林某抗拒民警的抓捕。在民警拿出警官证表明身份后,林某和同伙仍继续抓打民警。林某还掏出一把20厘米长的弹簧跳刀对着民警挥舞,威胁说不放人就要捅人。
最终,林某挣脱民警的控制向西门桥方向逃跑时,被民警以及赶来增援的便衣警察抓获,林某的同伙则趁乱逃跑。破案后,林某拿着的弹簧跳刀被公安机关缴获,赃物则已退还给被盗者。
法院认为,林某扒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并用凶器威胁实施抓捕的民警,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最后,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记者阳颜通讯员李思亲蔡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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