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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策划“诈尸”闹剧抹黑城管 “死者”难耐高温“复活”逃跑

桂林晚报 2013-08-05 01:21 大字

[摘要]“死者”难耐高温“复活”逃跑

?闹剧策划者推着躺有“尸体”的车子在闹市走动,不少市民围观。

?下午6点左右,“死者”耐不住热“复活”跑了。

8月3日下午3点多,湖北省武汉市中山大道佳丽广场后面出现了戏剧性一幕:十多名赤膊男子披麻戴孝,用门板抬着一具“尸体”在此示威,宣称城管打死人了,还将江汉城管某执法队门牌给取了下来。记者了解后得知,这其实是因为小贩不满城管执法,策划的一出闹剧。

小贩“诈死”维权网友声讨城管

事情发生后,江汉警方及时出动,在闹事者周边建立了隔离区,不少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死者”很是同情,并认为城管将人打死的行为非常不对,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不断向记者报料的市民介绍,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一名小贩在摆摊时遭到城管执法队员的粗暴对待,对方用棍棒殴打了他,最终还致死了。众多网友通过微博得知了此事,并在微博上声讨武汉城管的行为。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乎记者的预料,这竟是一起为了吸引眼球的“诈尸”事件,被打者并没有死亡,他对城管执法方式不满,召集亲朋策划了此次“城管打死人事件”,“死者”在佳丽广场侧面躺了数小时后,因耐不住天气炎热,又“复活”了。

“死者”趁乱逃跑警方正在追捕

那么这起闹剧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呢?8月3日,江汉区城管局介绍,闹事的人是个长期在江汉路附近占道经营的团伙,约20人,头目姓李,是襄阳人,该团伙长期占道经营兜售袜子等物品,拉帮结派与城管对抗,屡次劝阻均不悔改。

8月3日下午3点左右,城管执法人员劝阻他们占道经营时,对方再次与执法队员对抗,最后还导演了这场闹剧。目前,闹事者中已有4人被警方控制,其中包括该团伙的头目李某。

另外,躺在门板上装死的男子趁乱逃走,警方目前也正在追捕此人。

●公共管理专家:

应严格区分责任公布真相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的徐双敏教授称,如果城管执法队员在执法中存在过度执法行为,政府部门就应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向小贩诚恳道歉,如果小贩受了伤,城管方还应妥善为其治疗,但城管方的责任仅限于此。至于小贩策划此次闹剧,带人聚众闹事,甚至围堵了政府机关,公安部门也应该严格追究参与聚众闹事人的法律责任。

另外,徐双敏还表示,在一些突发事件中市民容易先入为主认为城管有错在先,因此,城管就更需要学会如何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这次闹剧,小贩运用网络及微博,将武汉城管抹黑,但武汉城管最好的处置方式是,第一时间将事情的全部真相公之于众。

●律师:

闹事者触犯寻衅滋事罪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的邱华律师表示,这次事件,小贩采取了戏剧性的方式给武汉城管抹黑,但实际上这起策划并不高明,虽然对武汉城管的形象有影响,但相信通过公开信息,市民能够体会到此次事件的闹剧性质。

另外,邱律师表示,商贩聚众闹事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中的寻衅滋事罪,这种行为最轻也需要接受行政拘留的处罚。而事情的起因,如果确实是因为城管方面打人所致,打人者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但这需要看城管当时的行为究竟是什么样的,是适用治安处罚还是依照单位的管理制度处罚。

城管未及时将信息公开

根据公共管理专家徐双敏和律师邱华的说法,城管在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的真实情况,是最有效的应对此次闹剧的方式。但记者发现,无论是武汉市城管局还是事发地所属的江汉区城管局,在应对此次闹剧时,都没有做到将信息及时公开。

记者8月3日登录市城管局的官方微博“@武汉城管”,发现其最后一条微博是8月2日上午8点42分更新的,上面没有任何关于此次事件的说明情况。而江汉区城管局的官方微博“@江汉城管”最后一条微博是7月31日发布的,上面也没有对此次事件的情况说明。

另外,记者登录了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官方微博“@武汉发布”,这上面也没有关于此次事件的说明。直到8月3日晚7点多,才有不少网友在微博上说出事情的真相。随后,有不少网友在微博上评论称,“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官方却闭口不提事情的真相,普通百姓只有认为是城管真的打死了人。”据《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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