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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财运” 走好运还是走“背运”,往往就在你一念之间。

桂林晚报 2013-06-20 21:31 大字

[摘要]走好运还是走“背运”,往往就在你一念之间。

6月18日象山区人民法院

一年前,张某觉得自己走“财运”,一年后,他觉得自己其实是走“背运”,但是这也只能怪他贪心。

2012年4月12日下午5点多,张某在上海路一个银行ATM取款时,发现有人把一张信用卡遗忘在机子里了,张某心中一喜“财运来了”,看四周无人,就迅速操作,从卡里取了14000元,随后将卡丢弃。

不过张某也没高兴很久,几个月后,受害人发现银行卡被盗取后立刻报了案,公安部门就通过银行监控锁定了张某,2012年12月,躲藏在外的张某通过其亲属退还给受害人刘某人民币14000元,2013年4月,知道自己老躲着也不是办法,张某终于现身,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人民币14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为有自首行为,依法从轻处理,最后,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判决张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记者阳颜通讯员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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