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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小区里的几只鸡 两位老人3次闹到派出所 别让“鸡毛蒜皮”把老邻居变成“新仇人”

桂林晚报 2013-03-25 22:59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陆鑫)昨天下午3点多,三里店派出所值班室里,同住七星区清岭路35号小区的陈阿姨、巨伯伯正为几只鸡吵得不可开交,虽然这已是两家人第3次到派出所接受民警调解了,但直至昨晚8点,调解依旧无果。

两家人的矛盾起于本月14日。

那天,75岁的巨伯伯从社区居委会拿到了一张“禁止养鸡,美化环境”的宣传单,因为有人在小区里养鸡,所以他第一时间把宣传单贴在自己居住的清岭路35号居民楼下。巨伯伯说:“我这么做是为了小区居民的公共利益,响应上级的号召。”

而到了当天下午4点多,巨伯伯发现仍有鸡在小区里“散步”,其中几只还踩坏了他种在楼下的几株花卉,巨伯伯一生气,就拿起石头砸鸡。

当时,鸡主人,60多岁的陈阿姨就在旁边,她见巨伯伯拿石头砸鸡,便拿起石头和巨伯伯互扔起来。结果,陈阿姨头部被砸出一个大包,巨伯伯的花卉也被打坏大半。

邻居们见状赶紧拨打110求助。民警赶到后,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解,两人接受教育后都保证会和平解决此事。

没想到19日那天,巨伯伯和陈阿姨又因为养鸡一事发生争执,民警第二次出面调解,陈阿姨承诺会将鸡尽快处理。

可昨天下午,巨伯伯向民警反映,称陈阿姨仍未将所养的鸡进行处理,双方第三次来到派出所接受调解。

“我已经好累了,真想不到一件芝麻大的事那么闹心。”昨天下午3点多,巨伯伯无奈地对民警说,他老伴前几天生病住院,两头奔波让他觉得特别累,但他却坚持认为:“小区养鸡本来就有碍小区环境,我出面制止也是为了大家着想,我就是不服这口气,我一定要她给我道歉。”

而陈阿姨也觉得“连日来的调解已经让她感到身心俱疲”。但她说,是因为孙子、儿媳生病了需要照顾,才耽搁了处理鸡的事。她说:“他(巨伯伯)也有错,我不道歉。”

对此,陈阿姨的女儿也挺无奈:“其实都是在赌一口气,为了几只鸡,邻居搞得和仇人一样,不值得啊。”

■记者手记

这件“芝麻大的事”,确实把两位老人折腾得够呛,他们也都想尽快有个结果,但似乎都不肯让步。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该相互帮扶,就算发生矛盾,也可以先冷静下来,站在对方角度看待问题,各退一步,邻里关系也就和谐了。就像陈阿姨的女儿所说,“为了几只鸡搞得和仇人一样,不值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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