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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供货方运输方相关人员被警方调查

攀枝花日报 2013-02-04 07:13 大字

新华社西安2月3日电(记者 李华)记者3日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新闻办了解到,连霍高速大桥坍塌事故中的烟花爆竹,已被官方证实来自蒲城县宏盛花炮有限公司。得到消息后,蒲城县配合河南警方开展供货企业生产运输情况核查。

2月1日9时许,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坍塌事故发生后,当日18时,蒲城县依据三门峡警方提供的运输烟花爆竹车辆,车牌号为“冀A70308”及司乘人员有关信息,配合开展核查。

1日22时,蒲城县公安、安监、花炮等部门经过调查取证,确定供货企业为位于蒲城县桥陵镇六井村的蒲城宏盛花炮公司。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有效合法。运输花炮的肇事车辆来自河北,据初步调查,1月31日,该车装了约有600余件(袋)花炮后,由司机石某驾驶拉运车辆离开蒲城。

在得知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垮塌事故的烟花爆竹来自蒲城后,蒲城县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公安、安监、花炮等部门和有关花炮生产乡镇配合事故核查工作,同时落实花炮停产措施,严格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监管。

2日凌晨,在蒲城警方的协助下,供货企业及运输方相关的4个人已被河南警方带离蒲城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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