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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老年人的侵财案件频发 警方提醒:老年人应提高防范意识

攀枝花日报 2013-02-20 07:10 大字

在近期开展的“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中,安徽公安机关破获了多起针对老人的侵财案件。警方提醒,中老年人应提高对诈骗、盗抢的防范意识,遇到突发情况时要多与成年子女协商。

A

系列盗抢案暴露老年人防范意识不足

据警方介绍,从2012年9月起安徽省淮南市公安机关接到多起报案:在该市城乡结合部,两名男子驾乘一辆无牌摩托车,谎称是附近施工的电信局工作人员,专门寻找国道、省道旁边居住的无防卫能力的单身老人,以喝喜酒换整钱等借口,套问出受害人现金存放地点,一人拖住受害人,另一人实施盗窃。如果受害人对其有所警觉,他们就直接抢夺、抢劫,随后迅速驾乘摩托车离开。

2013年1月11日,公安机关成功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扣押作案用摩托车2台和用于接应、运输摩托车的汽车1辆。经审讯,该团伙嫌疑人交代,他们在安徽、浙江、江苏、上海、四川、贵州等6省市作案20多起。

办案民警分析认为,从此案件可以看出,在成年子女远在外地打工的情况下,独居的留守老人容易轻信陌生人,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都不足,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B

犯罪分子针对老年人特点屡屡得手

“老年人的辨识能力较差,很容易上当受骗。”安徽省公安厅周庆国说,犯罪分子手段花样百出:或是以“血光之灾”等语言恫吓,以“做法事”可消灾为幌子,诱使老年人主动交出家中钱财以“破财消灾”;或是以捡到遗失物为诱饵,将老年人诓骗至无人处进行“分赃”,而另一名“失主”则会适时出现,两人互相配合,趁机骗走甚至搜去老人身上财物;或是谎称“电话欠费”“医保卡透支”“邮局包裹藏毒”“法院有传票”“信用卡透支”等等,谎称受害人的身份被盗用,让老人将钱财转账到所谓的“安全账户”,实施电信诈骗。

警方称,除诈骗外,针对老年人行动迟缓、反抗能力差等生理特点,实施抢夺、抢劫、入室盗窃等犯罪行为的案件也频频发生。

“目前独居老人越来越多,他们通常会在自己和子女的住处间隔居住,有的不法分子摸清老年人的生活规律后,事先踩点,趁老人住处无人之机大胆盗窃。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一般行动迟缓、反抗能力差等弱点,以穿金戴银的老年人为目标,实施抢夺、抢劫作案,有时甚至危及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周庆国说。

C

老人应加强防范意识多与子女协商

“由于老年人心理和生理上特殊性,他们本身就是属于易受侵害的弱势群体,也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首选目标。”周庆国说。

警方建议:老年人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建议尽量少佩戴贵重的金银首饰;要经常接触一些报纸、广播、电视中的生活类节目,了解发案信息,提高防范能力;遇有突发紧急情况不要慌张,要及时和家人、亲属协商;不要给陌生人转账汇款,不要按照别人的提示转账汇款,大额消费、转账汇款要和成年子女协商。

(据新华社)

诈骗老人案件呈现三大特点

由于富有同情心、自我防范意识差、信息闭塞等原因,老年人常常成为犯罪人员诈骗作案的首选目标,案件一般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犯罪手段常见“四大陷阱”,即:“看病消灾”陷阱,“假金银、古董”陷阱,“投资”陷阱,“保健养生”陷阱,以上述手段诈骗老年人的案件占此类案件总量的75%。

二是团伙作案居多,作案过程模式化。此类案件中约80%为团伙共同实施诈骗行为,团伙组织严密,成员多来自同一地区,且均有女性犯罪人参与,部分成员间为夫妻或具有其他亲属关系,成员间分工明确、配合默契,作案过程模式化,行骗得手后迅速逃离。

三是犯罪主体文化程度低,小学文化及文盲占50%左右,其中大部分来自经济不发达省份,身份都是农民。

为加强防范和打击针对老年人诈骗的犯罪行为,警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报道诈骗犯罪的新动向,剖析诈骗案件的典型案例和作案手段,提高老年人的辨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警惕性。

二是公安部门联合社区、街道等多部门加强综合治理管控,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特别要对部分流动人口多、诈骗案高发地区进行重点监控,同时发动社会共同参与,在社区、单位形成宣传、教育、防范、打击相结合的齐抓共管治理系统。

三是老年人应破除迷信思想,谨慎投资,莫贪便宜和自作主张,上当受骗后不纵容犯罪行为,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不法行为。 

(据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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