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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救助失守的救助站

桂林晚报 2013-01-12 02:01 大字

近日,有记者假扮流浪汉体验长沙救助站生活。他起初拨打10次救助电话,但未打通,此后在警察帮助下才成行。但待警员离开后,救助站人员将记者双手束缚摁在地上,并用膝盖顶着记者头部,称现在想走晚了。事后,受伤记者被诊断为轻度脑震荡,左脚软组织挫伤。救助站回应称,肢体接触属“临时约束性措施”,并现场公布受伤记者电话。而据民政部门证实,另一名流浪者在救助站曾被捆两个多小时。

●拿什么救助失守的救助站

长沙救助站之乱也许只是个案,但它却提醒我们去剖析当下救助体制中可能存在的短板。

这一切绝不是偶然发生的,它与当下一些地方救助体系的欠透明有着直接关联。毋庸置疑,我们救助机构是处于行政主导体制内的。或许正因为如此,它对社会与公众敞开度不够,公众既难以洞见其管理过程,也很难参与其中。如此,出现“黑屋里的暴力”便不奇怪了。

但原因并不仅止于此。审视暴力救助,离不开对救助机制本身缺陷的反思。从当前的情形来看,城市救助站更多起到的是一种“转送”的作用。换言之,它仅仅是以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暂时解决他们吃住为职责。这就意味着,对于收留流浪乞讨人员,他们并无源头上必须救助的压力,也并不试图去提供延伸式的救助措施。因此,种种只为兑现“转送”功能的异化行为就会出现。比如,违背当事者的自愿强制救助,或者习惯性地不救助;比如,难以实现与社会的联动;再比如,只把流浪乞讨人员当成某种任务下的特定对象,而难以真正将其视为有尊严的公民个体。如此,不被监督的暴力行为也就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拿什么来救助失守的城市救助站?屈指算来,今年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施行第十年,十年已不短,十年亦是丈量的尺度。请更多关注与改进救助制度本身,请永绝指向社会弱势者的暴力。

●救助站哪来的权力

长沙救助站对暗访记者施暴,却拒不道歉,不仅公布私人电话,置他人隐私于不顾,还拿出“临时约束性措施”做挡箭牌,实在令人愕然。把人双手死死束缚,摁在地上,所谓“临时约束性措施”明显是对他人身体的侵犯,救助站何来这种强制权力?

长沙救助站解释,“工作人员发现其裤口袋非常鼓囊,怀疑藏有刀具或其他违禁物品”。不过,一支小小录音笔装在口袋里,情状有那么夸张?退一步说,即便有被救助者口袋鼓囊,救助站也无权把人摁倒在地。这早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

“临时约束性措施”的行事思维,令人骇然。这种逻辑之下,不禁让人担心,有没有更多被救助者成为暴力的受害者?在长沙救助站的思维里,看不到权利、尊严等字眼,有的只是居高临下的管理者心态。救助站作为服务机构,怎能将受救助者当成可疑的犯罪者?

得承认,救助站面对的人群复杂,可能确有暴力威胁的人藏身被救助人群当中。对于这一问题,当有严谨的甄别程序,由专业人员参与,而不是让救助站人员恣意而为。救助站面对的,绝大多数是需要帮助的弱者,而非潜藏的危险分子,所以,对于每一个被救助者,都应展现善意,而不是处处提防。

加强救助程序的规范,让救助站透明运作,接受监督,才能确保救助服务不走样,实现救助制度的服务初衷。

●流浪者不应是包袱

在温情的制度架构中,救助站应是为权利兜底的一道壁垒。若流浪者无法免于饥寒甚至生命凋零,那么在“问责链条”上,救助站应是避不过的一环。

遗憾的是,在涉事救助站,工作人员摒弃基本职责,更别说道义情怀。早在2003年,《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就明文规定: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助人员;不准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或者唆使他人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而这些职务人员,却轻易碾过法规。

可以说,包括某些残疾人在内的流浪人群,处在社会底层,生存步履维艰。他们积弱,但这不是蔑视和虐待他们的理由,而应是拾掇关怀的“现实由头”——— 能否善待弱者,度量着社会文明的厚度,也检测着个体的良知坚守。或许,“恐怖救助”并不具有典型性,可即便是个案,它也应激起责任省思。给流浪者一个避寒所,以对等尊重和权利补位,抚慰他们的尊严“疮口”,当是对责任空格的填补。

据悉,长沙市民政局对救助站乱象已展开调查,表态将严厉追责。作恶者终将埋单,只不过个案性纾解并非终点。尊严的风筝,系在人本关怀的线上,这根线不能被歧视和疏离的“剪刀”剪断。对社会来说,流浪者不应是包袱。他们的冷暖,投射着社会的人文气候。

综合《新京报》《羊城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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