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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体面活着不应折戟于寒冬时节事件中午一

攀枝花日报 2012-12-05 07:31 大字

《华西都市报》

“体面活着”不应折戟于寒冬时节

事件:11月30日中午,一农民工在郑州郑汴路立交桥下躺了20多天后离世。周围民众称,他是病死或被冻死。在此期间,120和救助站被曝见而未救。11月2日,郑州市卫生局回应,该民工拒绝就医;而民政局也涉入调查,称它暴露出救助工作的纰漏。

观点:这起悲剧,因多重凄冷元素的叠加,而震痛着人心。也许它只是个案,可一个民工的非正常死亡,或是一把“反思的钥匙”,是解剖底层群体生存、社会救济等的微观切口。常态化的公共保障,才是更可仰赖的制度设计。体面而有尊严地活着,生命之花才不至于凋零。而死于病患或饥寒,却在剥落“尊严”的内核。也只有延伸关怀触角,从长效保障、临时救济等多维度去完善,才能让每份尊严都柔软舒展,免于“被冻伤”的风险。

红网

撞了路灯杆被索赔近万元是“权力碰瓷”

事件:11月25日清晨,西安出租车司机赵师傅开车撞了路灯杆,司机表示,车辆仅仅是前保险杠撞变形了,路灯杆几乎完好无损。报案后,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照明管理处开出了9660元的赔偿标准,其中包括“一套灯具2600元,附件700元,单件材料上浮费用660元,事故勘察车600元,工程车800元,吊车800元,人工费500元,市政道路占用办证1000元,罚款2000元,共计9660元”等九项。但据了解,一套路灯按市场价算下来不足1千元,并且赔偿中竟然包括2000元罚款,更让人难以理解。

观点:西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高额索赔标准涉嫌“敲竹杠”。西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做法完全是违法的。西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做法暴露出了权力的傲慢。损害东西,照价赔偿,这是天经地义的。但其中关键在“照价”二字。现在社会信息愈发透明,物品价格很容易查到,很难做手脚的。西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自以为大权在握,就持权压人,狮子大开口,把标准算到骨子里,这与马路边专门搞碰瓷的地痞无赖没有区别。

《北京晚报》

野生动物看不懂这些表演

事件:近段时间,央视等媒体集中关注了野生动物被猎杀、食用的恶性案件。其中,江西资溪一些吃猴肉猴脑、吃“一(大)雁四烧”饭馆尤为引人注目,更发指的是,这些饭馆还是抚州政府发牌的“三公消费指定饭馆”。事件曝光后,自然就是整改。上周末,中新社报道,资溪县领导深入乡镇场督促指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并于11月28日组织了上万市民承诺拒食野生动物签名活动。

观点:资溪是个总人口只有十几万的小县,非农业人口只有不到三万人。在曝光之后,短短时间内能组织出上万市民参加一个签名活动,县里下的力气不可谓不大,场面不可谓不大。所有这些秀都是给人看的,确切说,是给外人看、媒体看、上级领导看,最好央视也能来看一眼,里外里能上两次央视一套才是最好。这些表演说实话没什么技术含量。这种把戏之所以能够成功、圆满地演完,主要还是“演员”与“受众”自觉不自觉地配合默契,谁也不喊出那句“皇帝没穿衣服”的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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