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须展现“控高”力度 □刘文嘉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安排部署四季度经济工作。会议内容涉及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稳健货币政策,稳定农业生产势头,坚持房地产调控等多项内容,但“第四季度将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一项却被单独提出,成为近日各媒体讨论的热点,足见该方案寄托了太多的民意期待。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即将破题,而此前它已酝酿了八年之久,这项改革涉及的区域之广、范围之大、阶层之多、利益之复杂,都使得其推行举步维艰。但无论它包含的内容多么复杂,两条基本线路肯定是明晰的:一是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分配中的比例;二是控制垄断行业和资源行业的暴利,矫正企业高管等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畸高。通过改革,将沙漏型的社会两极向中间挤压,这是民众的诉求所在,也是判断该项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
对渐进式的中国改革而言,局部、目标具体的或单线式的改革比较容易运用“制度空间”,进而被已有体制兼容。而涉及整体利益调整尤其是收入分配改革这样带有“公平正义”宏观性诉求的改革,实行阻力却相当大,因为它的目标本身就隐含着对现有制度环境(所谓“国情”)的重建,并试图甩脱吸附在原有制度上的既得利益者。因此,从改革的现实性出发,已有专家建议,收入分配方案要着重“提低”,从长计议“控高”。
“提低”是改革的基础内容,阻力也相对少得多。但收入分配改革不是简单的民生工程、惠民政策,是以公平为目标、对全社会利益结构进行的调整。从制度上防止部分人非法攫取社会财富,并将社会资源部门化、个人化,是其要“改”和“革”的内容。更何况,在总体财富一定的情况下,“提低”与“控高”之间是非常明显的“此消彼长”关系。如果仅是“提低”,那么靠不断发展GDP、做大蛋糕的老办法也能起到作用,也能暂时缓解分配上的尖锐冲突,但这肯定不是长久之计。
“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收入分配改革讨论中最常听到的引言。而伴随着这些讨论的,是逼近警戒线的基尼系数,以及企业高管与农民工收入差距最大达4553倍的社会新闻。与社会诉求相对应,中央改革的决心也非常之大。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答记者问时,就将“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破冰”作为本届政府任期内最后一年对人民的承诺,而其后种种报道显示,方案的讨论与制定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客观而言,期待方案产生“毕其功于一役”的效果是不现实的,但我们希望其展现出应有的“控高”力度却是合理的——中国发展需要这种魄力,普通民众比任何时候都渴望这种改革的“痛快感”。
(据10月22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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