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社会信任的基础 □付小为
江西一位医生拒绝了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的红包,换来的不是敬重而是殴打,因为家属认为医生拒绝了自己的红包,只有一种理由,就是收了肇事方的红包。
这件事很极端,但患者家属的这种心态,在医疗卫生界乃至整个社会,都非常普遍。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会下意识地认为“钱给少了”;在马路上扶起摔倒的老人,法官甚至会有“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的判断。
这就是说,很多人判断他人行为,惯性是从功利、自私和阴暗的逻辑出发,不相信人有除此之外的道德坚守、人格品质和职业操守。医患之间,官民之间,人与人之间,莫不如此。可以说,我们这个社会,信任的基础一定程度上已经崩塌。
一个社会没有信任,就不可能有效率,也不可能有秩序。这种不信任左右个人行动,会使人事事警惕、处处防备,难以形成人际合作,或者苟且钻营,奉行潜规则,陷入污泥浊水而自得其乐,社会道德水准直线下行。这种不信任进入集体行动,往往酿成难以收拾的群体性事件,从一些地方最近发生的冲突中,已经很明显地得到了体现。
有一种观点认为,互不信任不过是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过渡的阶段性产物,随着陌生人社会的法制权威最终确立,问题会迎刃而解。这既没有看到道义资源流失的文化断裂因素,也是对法律路径的过度依赖,把法律当成调节一切问题的手段。
寻找信任流失的文化根源,是修复社会信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传统中国社会,是有他的信任结构的,特别是社会精英阶层,自有一套规范性的精神价值理念,虽有不合理成分,但千余年来仍然保持了一定的底线。但一段历史时期,数次改造社会运动,打破了传统社会结构,也动摇了情操、气节这些传统人文底线。随后的年代,过去的历史得到了重新评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朝向进步的方向大步迈进,然而,文化重建却没能与它们同步进行。特别是重物质轻精神的价值取向,使人与人的关系逐渐利益化。
修复社会信任,需要我们从文化上把丢失的找回来,我们要重建国民普遍认同的现代道德价值体系,而不是空洞抽象,脱离日常生活的那些标准。也就是说,要让人们打心底里认为人是可以高尚的,坚持高尚是一种自觉,也完全行得通。
同时,文化建设离不开制度和规则的建立,实际上,制度本身就是文化的内容之一。政治层面、社会层面、经济层面,都应当有公开透明、合乎道义的规则,每个行业、每个群体,也应当建立起自身的道德操守和行为伦理。破坏规则应受惩戒,潜规则不应有流通渠道。
我们仍然乐观,就是因为在我们这个社会,仍然有许多人,从未放弃对道德的坚守,向高尚的致意,而他们的窘迫,他们的遭疑被谤,无不是重建社会信任基础的紧迫信号。
(据8月1日《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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