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调解为玉帛 法外柔情化干戈
本报讯(陆伟 记者 苏勇 实习生 张月骄)吴某因与王某闹纠纷,用刀杀死对方,后潜逃异乡,2011年被抓获归案。王某的母亲起诉吴某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今年4月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调解该案。
小事酿大祸
1996年9月10日晚,吴某驾驶汽车撞坏火锅店凳子,与王某发生纠纷,赔偿30元钱。吴某对赔钱心存不满,便邀约陈某对王某实施报复。次日凌晨,两人在西海岸路口用刀将王某砍刺倒后潜逃。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8年3月22日,陈某自首。经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作出判决。吴某因害怕,仍潜逃他乡。
2011年,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吴某于11月11日在新疆库尔勒市被抓捕归案。2012年3月26日,检察机关将吴某故意杀人一案诉至市中院,被害人母亲马某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官对症下药
市中院刑一庭接到案件后,迅速对案件进行分析。
刑一庭的承办法官通过阅读案卷,发现该案有两个难点。“一是调解难度大。因为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强烈要求判决吴某死刑,并赔偿损失30万元。二是在审理陈某一案时,已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判决,按照法律规定,应驳回被害人家属的诉讼请求,这样势必引发新一轮上访,只有调解本案才能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在深入分析案情后,承办法官先与被告人的母亲文某见面。文某哭着表示:“我儿子对不起死者,也对不起其家属,我愿意代我儿子进行赔偿。”见此情况,办案法官趁热打铁,联系被害人母亲马某赶到法院。两位母亲见面抱头痛哭,互相倾诉对儿子的思念和内心的懊悔。坚冰开始打破,案情出现转机,马某不再坚持必须判死刑的主张,但仍要求民事赔偿。
案结事了
几天后,文某凑来了4万元钱,在调解中,由于赔偿金额没有达到心理上的预期要求,被害人家属又开始情绪激动。承办法官沉着应对,一方面向被害人家属耐心解释,坦诚讲明被告人家庭困难情况,并告知如不接受调解,依法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一方面继续做被告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希望其能再凑1万元,以达到对方最低心理预期值。
最终,在法官情法交融下,两位母亲达成调解协议。5月3日,吴某故意杀人一案判决正式生效,死者母亲马某从法院领走民事赔偿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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